真是一双好长的腿啊!
白衬衫的衣摆扎进裤腰里,腰间系着一根黑色的皮带,脚上的鞋子也从军绿色的解放鞋变成了黑色的皮鞋。
就连头都打理过了。
他本就长得好看,换了新衣服的他看着更好看了。
面容精致俊美,皮肤白皙,唇红齿白,站在太阳底下,他的脸在光。
纵使叶三秋见过不少帅哥,但还是被他的长相惊艳到了。
咳,上辈子见过不少帅哥跟她这辈子又有什么关系呢?
反正,这辈子她就见过陆思年这么一个帅哥!
一想到这个帅哥是她未婚夫,叶三秋的嘴角的笑意越扯越大。
d,赚了!
这趟帝都之行没白来!
陆思年脸上闪过一抹不自然,“没回家,就是原来的衣服不小心弄湿了,我去找朋友换了一套干净的。”
叶三秋不疑有他,看着陆思年身上熨帖的衣服,忍不住夸赞道,“你朋友对你可真好!”
陆思年身上的衣服一看就是新的,这年头能把新衣服借给朋友穿的,一定是真朋友!
陆思年嘴角弯了弯,她倒也没说错。
魏平安对他确实不错。
但他对魏平安也不差。
不过他身上的衣服不是魏平安的,是他寄存在魏平安家的。
只有脚上的皮鞋是魏平安的,还是他逼着穿的。
第一次穿皮鞋,还怪别扭的。
看着大树底下的自行车,叶三秋问,“我们现在去哪儿?”
陆思年顿了下,嘴角挂着晃眼的笑,他说,“你能陪我去个地方吗?”
叶三秋好奇的问,“去哪儿?”
“民政局!”
叶三秋一愣,“去民政局干什么?”
陆思年理所当然道,“当然是去领结婚证啊!”
叶三秋:“……”
该不会是她想的那样吧?
虽说她挺满意他这个未婚夫的,但也仅限于满意他的外表,他的人品怎么样,她还不清楚。
现在就去领证会不会有些太仓促了?
她抱着侥幸问,“谁跟谁去领证?”
陆思年挑了挑眉,“你是我未婚妻,你说我跟谁去领证?”
叶三秋:“……”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游玩时坠崖的肖鉴,意外穿越到地球的平行世界,成为一个名为萧剑的大一新生。两世为人,仍旧不改低情商的人设,却收获了无比珍贵的爱情,友情,亲情。...
emmmmm,不会写简历,但还是惯例写一个。柯南的世界,轻松日常,不走寻常路。诸天世界聊天群欢迎各位的加入。柯南司徒修,你到底是什么人。小哀司徒同学,你真的只有7岁嘛。司徒修装出一副小孩子的样子你们说什么,我听不懂柯南,小哀本书柯南日常加诸天世界的各位道友。小茂群主,来一场精灵对战吧!小当家群主,我会做发光的菜!布玛地球首富大小姐,就是这么有钱!蓝兔倾国倾城颜依旧,唯有明月映星辰!娜美小贼猫就是我。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柯南之从聊天群开始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设计成为吸血鬼的血神之后,主角发现,自己不仅拥有了不死的能力,还拥有了比托尼斯塔克更加丰厚的身家!...
吴知蓝是一个坚持着两个信条的人。第一,她决不借钱给他人第二,第二,她坚决不给别人恋爱建议。因为,在大学时期,她却被卷入了一个朋友的恋爱故事,最终失去了朋友和平静的日常生活。有一天清晨醒来,吴知蓝惊讶地发现人们的头顶上浮着恋爱窗口栏口。这个窗口显示了男人们对她的好感,并且某些男人开始与她产生了暧昧的关系!于是,她需要在这些男人中选择一个。但是,令她震惊的是,在三个男人的恋爱窗口栏口中,她居然是!她感到难以置信,却也流露出一丝期待。是成为总裁和富二代的恋人?还是与发小明星陷入热恋?吴知蓝陷入了选...
文案一季远川穿书了,叫长盛天下,他是一名算学夫子,结局被五马分尸。一穿来,就面临原主惩罚男主的局面。未来的大贪官暗杀首领宦官头子铁血帝王。现在都是他的学生。而且他发现,这些反派在霸凌男主ad...
崇祯元年,陕西大旱崇祯二年,陕西大旱崇祯三年,陕西大旱崇祯四年,陕西大旱…有完没完?还真没完。要知道这场大旱是中国乃至人类历史上少有的,其持续时间之长受旱范围之大,为近五百年所未见。五百年?孙悟空都从五指山下出来西游了,顽石已长满青苔,沧海都变成桑田了,这么绝的事情咋就让明末陕西百姓给遇上了。灾荒时间长了,地主也没余粮,皇帝也没闲钱,不征税紫禁城就得关门。啥也不说了,该征税的还得征,陕西也不能例外。奶奶的,都这样了还要收税,让人活不?陕西百姓经过一番深入的思想斗争,联系一下当下国内的基本形势并结合本地区的区域特点,广大民众决定起义,理想远大的当起义军,理想一般的当土匪。好了,大环境就这样,提起刀开始干活吧!小说交流群号456361091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明末匪事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