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晋话题一转,举起手中的猎物:一只锦毛山鸡和一只肥硕野兔。
这一次,他并没有宰杀干净,而是带毛,可以看到山鸡和野兔的颈脖处被咬到了。
陈李氏的注意力立刻被吸引过来,惊喜地问:“阿晋,你又打到了猎物?”
陈晋笑道:“不是我打到的,是旺财捕猎的,这狗子抓东西,很有一手。
进山一趟,能咬到好几只。”
闻言,陈阿布两口子并不生疑。
乡上的猎户,都会养着猎犬,但凡上山,便带着猎犬出门,训练有素,凶猛有力,能帮上大忙。
旺财虽然看着不像是猎犬,但极为聪明机灵,这一点,从上一次表演的磕头端水动作,便足见一斑。
这样的狗子会捕猎,理所当然。
陈晋道:“从此以后,咱家都不愁肉吃的了。”
听到“咱家”
二字,陈李氏心花怒放,欢喜得不行。
虽然说靠山吃山,但能真正吃得上的,也就是乡里的那几家猎户,而或拥有大量田产的乡绅地主。
一般的乡民,只是上山捡拾柴火,采集些菌菇草药之类,运气好的话,可以掏掏鸟窝。
能真正打到山珍野味的人,并不多。
所以想经常吃上肉,根本不可能。
现在好了,陈晋有旺财出马,坐在屋里等肉送上门就行。
太安逸了。
陈阿布忙道:“阿晋,有了肉,你留着自己吃就好。”
“我哪能吃得那么多?况且大娘有喜了,正需要补身子。”
“当家的,阿晋都这么说了,你快来帮我忙,把鸡和兔子杀好,留阿晋吃午饭。”
“好好。”
陈阿布不再多说,笑眯眯地来忙活了。
心里想着,大概是祖宗保佑,显灵了。
如此看来,相信不用多久,自家侄子,定能出人头地。
到了中午,乡上传来更多的关于大仙庵的消息,人们在后堂地里竟挖掘出数具孩童的尸骸,早不可辨认,十分惊骇。
有老一辈的老人想起多年以前,乡里一些小孩莫名失踪的事件,当其时本以为是溺水,而或被野兽叼走的,如今看来,竟都是被陈神婆所害。
这样的发现,顿时引得群情汹涌,愤怒不已。
为平民愤,乡长陈建德下令,一把火将大仙庵烧了个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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