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达文学网

第70章 他喜欢的那个女人(第3页)

但这顺水推舟的人情,我总要让他记我一笔。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

因为从现在开始,我只想让杀死纪凌修的那个人付出惨痛代价。

无论那个人的命运时间线是怎样的。

我都不顾。

让他尝尝生不如死的滋味儿,是我唯一目的。

汉城虽没有平京城繁荣,没有彦海声色奢靡,但他基建扎实,有省城的气派敦实。

姜常卿将总送回府邸,深深看了我一眼,“我给宁帅打了电话,汇报了施小姐的决定,宁帅什么都没说,便挂断了。

施小姐既然自愿跟随总大人,那便作罢。”

我没吭声。

他走了两步又回身,补充了一句,“宁帅将我留下,便是让我看好施小姐,别出了岔子。

人生路还长,施小姐保重。”

“您保重。”

我微笑。

他们似乎以为我自甘堕落了……

刚来汉城的那几天,总掌心有意无意触碰我身体,依然有种浓郁的滑腻荒淫味儿,但他循序渐进,一副道貌岸然关怀我的样子,怕我寻死,总开导我。

我在汉城玩了半个月,将总大人最宠爱的女儿爱玩的地方全都溜了一遍,他白天陪我疯跑着玩,晚上陪我吃饭,我吃的东西皆是他女儿爱吃的东西。

一到晚上,我就藏起来了。

第二天白日再现身办公大楼外,他训斥我不该夜不归宿,我穿着洛可可风的裙子,扎着两条麻花辫,说,“想吃柿霜糖沾嘉庆美食街南路大排档的芝麻油。”

他吹鼻子瞪眼,却一脸宠溺,陪我去大排档的时候,他追不上我,喊我,“囡囡,爹爹这把老骨头跑不动了。”

这句话喊我,他自己都愣住了。

我明知故问,“囡囡是谁?”

他讪笑。

上一世总死后,说书人经常讲他荒唐混乱的私生活,囡囡是他内心唯一的净土。

囡囡是他跟原配生的女儿,忠厚孝顺,天资聪慧。

原配死后,他将这女儿宠上了天,父女俩感情非常好,可惜囡囡16岁那年早夭,总每每想起这个女儿,总伤感落泪。

他喊完这句囡囡以后,我夜晚便敢在汉城大饭店的客房留宿了,我抱着他女儿生前最喜爱的棕熊玩偶,他触景生情,长叹一口气,蹉跎着背影离开。

小方问我,“微姐,你这番折腾干啥呢?”

“前些日子他对我还有非分之想,我不敢夜里留宿这里。”

我绣着一双帆布鞋,“所以一落夜就藏起来了。

白天带他出去串回忆去了。”

“你不怕他对你用强的么?”

我从腰间抽出一把小手枪,“死都不怕,还怕什么,大不了一死,对不对。”

当他唤我囡囡的时候,我便知道自己成功了,没必要躲,他看见我就想起他最疼爱的女儿,内心难过,无心他想。

内阁组织国际球赛的事情,原本没有任何军队响应,宁乾洲不理会。

听说那名叫沈静姝的姑娘特别感兴趣,鼓动宁乾洲响应,宁乾洲便破天荒给总打了一通电话,说,“办,大办。”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本月排行榜
热门小说推荐
宓皇后本纪

宓皇后本纪

新朝轶事汇编高祖好美妇宓后,原适虞国公陆,因罪得出,恰遇高祖微时,结为伉俪。郦氏,成后主妃也,为高祖所获,嬖之。旋高祖西狩灭赵,纳赵太后姜氏。高祖提剑芟群雄,于所平诸国后妃,入侍者众,独姜郦二妃承恩甚隆。国初定,高祖立卫氏为椒宫,姜氏与郦氏为东西二宫。三宫皆是再醮之妇,古今无匹。时人略有阴刺,高祖闻之不以为非,戏题今日能为天贵子,盖因三凤蔽日功之句,以表怜爱。...

捡个大佬再闯末世

捡个大佬再闯末世

前世的黎歌是中部基地二把手,沈煜年让她夺取丧尸皇晶核,她做的完美无缺。可被推入那场漫天大火的人是她,笑她蠢的是沈煜年和白穗,救她的是被设计的丧尸皇。末世之初她重生到了同名同姓的白穗小跟班身上,稀有的...

叶芷萌厉行渊

叶芷萌厉行渊

叶芷萌当了五年替身,她藏起锋芒,装得温柔乖顺,极尽所能的满足厉行渊所有的需求,却不被珍惜。直到,厉行渊和财阀千金联姻的消息传来。乖顺替身不演了,光速甩了渣男,藏起孕肚跑路。五年后,她摇身一变,成了千亿财团的继承人,资本界人人追捧的投行之神。重逢时,找了五年,疯了五年的某人,扔掉了所有自尊和骄傲,卑微哀求乖乖,别不要我夜良辰各位书友要是觉得叶芷萌厉行渊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叶芷萌厉行渊...

大佬们都为我争风吃醋

大佬们都为我争风吃醋

双洁女强,甜爽苏顾绾妤快穿回来了她带着一身技能回来,手撕渣男,狠虐养女。谁知一不小心和京城顶级世家扯上关系。后来大佬们都成了脑残粉。妖孽影帝大手一挥adquo去把剧组里最好的资源捧到妤姐面前...

战神狼婿

战神狼婿

他是守夜人的最强兵器!叱咤世界的杀神!三年前,一次特殊的任务,他身受重伤,并且丢失了记忆!他遭人所救,为了报恩,他取了恩人的女儿为妻!三年来,他为自己的丈母娘和妻子做牛做马,但是在她们眼里,他依然不如一条狗!终于,他记忆觉醒,王者归来!...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