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普敦昼夜温差大,特别是海边,一阵海风吹来能让人感觉回到了深秋。
赵曼歌穿着一件白衬衣,到了大腿根,热裤若隐若现,看起来就像没穿裤子似的。
前方有一个人影,远远看着高大健硕,估计起码得一米九。
赵曼歌眯了眯眼睛,摇摆着腰肢走向那个人影。
从左边过去还是从右边过去?
温柔一点还是冷艳一点?
说中文还是英文?
赵曼歌心里计划着,不知不觉已经走到那人面前了。
和电视上一样,他有着常年生活在南美的标志性黝黑色皮肤,眼窝深邃,鼻梁高挺,立体的轮廓又十足像一个欧美人,然而他那漆黑色的瞳孔却出卖了他亚洲人的身份。
“你……”
打招呼的两个字还没说出口,赵曼歌就被眼前这个男人的动作惊到了,只见他伸出一只手,摊到了自己面前。
“什么?”
赵曼歌计划中要展露的魅惑面孔完全变成了摸不着头脑的丈二和尚,这个男人向自己摊开手掌做什么?
“不是要签名吗?我没带笔,你应该带了吧?”
眼前这个男人,微挑着眉毛,像个不可一世的国王一般看着自己。
对,他确实是王,他这一次在世界杯上的表现注定了他将是下一个球王,“池弥”
两个字注定会成为足球界的新传奇。
“哦,带了。”
鬼使神差的,赵曼歌还真的从短裤兜里摸了一只签字笔出来,那是今天她拍完广告回别墅的途中给粉丝签名用的,后来随手插在裤兜里忘了拿出来。
池弥接过笔,继续盯着赵曼歌看,“签在哪里?”
此时赵曼歌早已没了刚才那股雄赳赳的气势了。
明明自己是打算来勾引眼前这个男人的,却被他当做了要签名的小粉丝,还有比这更丢人的吗?
赵曼歌有气无力地说道:“随、随便,就衣服上吧。”
她估计池弥也遇到不少要在衣服上签名的粉丝,早签早走人,省得在这里丢人。
池弥点点头,打量着赵曼歌的衣服,看到她胸前那傲人的曲线时不可避免地脸红了一下,还好夜色下看不出来。
“签在后面吧。”
池弥绕到赵曼歌后背,说道。
赵曼歌点点头,她知道池弥是觉得在衣服正面签名太尴尬,不过她无所谓了,随便他签在哪里,反正衣服回去就会扔了的。
感到一只手从后面按住了自己的肩膀,笔尖在背脊上轻轻滑动撩起一阵瘙痒。
等了好一会儿,在赵曼歌几乎以为池弥在她背上默写课文的时候他终于停笔。
赵曼歌站着不动,却迟迟没等到池弥再走到她面前,于是转过身,却发现池弥已经离开,只留给她一个背影。
“走了?”
赵曼歌简直不敢相信那个男人就那样走了,连一句话都没有留下,而且走得还挺急,看他脚步匆忙地!
赵曼歌简直要被气笑了,她低头看了一眼手机,又是奥琳娜发来的消息。
“怎么样了亲爱的?吸引住那个冷酷得像冰箱里的冻牛肉一样的男人了吗?”
赵曼歌一手插着腰,一手回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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