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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1章(第3页)

辛霓被她问得有些发蒙,“那时候我还不懂什么叫偶像呢。”

“我八岁时的偶像,就是这条弄堂曾经的主人蓝妮。”

青蕙有些感慨起来。

“噢?原来蓝妮竟是一个人的名字。

这条弄堂冠她之名,这个人有什么丰功伟绩吗?”

“倒是没有,民国时期那么多名垂青史的名媛淑女,她并不是顶有名气的那一个。”

青蕙略顿一顿说,“那年,我爸输掉了祖业里最后一笔遗产——虹口那边的一套联排别墅,带我搬到这条弄堂后的棚户区。

那天我穿着雪白的洋装和红皮鞋,拖着一箱子玲珑累赘的小玩意穿过蓝妮弄堂,走到那片棚户区的门口。

我震惊地看到另外一个世界:密密麻麻,暗不见天日的纵横巷道,最窄处还没有我的皮箱宽。

那里到处都是露天灶台和臭烘烘的生活垃圾,以及行尸走肉一般的人。

你猜我联想到什么?猪大肠!

对,那些巷子让我联想到层层叠叠,藏污纳垢又臭气熏天的猪大肠。

我不明白我做错了什么,一夜之间要从带露台的卧室搬进一副猪肠里住。

“我爸带我穿过一堆又一堆垃圾,敲开一扇木门,叫我在门口等他。

他去跟房东交钱的时候,有个光着上身的男人走来跟我搭讪。

他非要把自己手里的橘子塞给我,我不要,他就强硬地把橘子往我怀里塞,脏手借机在我身上乱摸。

我恶心得快要哭了,突然明白我妈为什么会在房子被输掉后的第二天,抛夫弃女地逃去深圳。

搬进那间不到九平米的屋子里,我想尽办法讨好家族里的亲戚,希望从他们那里得到一点恩惠。

恩惠倒也有些,残羹与冷炙,吃得人好悲怆、辛酸。

就是那时,我知道了蓝妮的故事。

“和我一样家道中落的富家女,十几岁从云端跌进泥里,为养活一家人‘卖婚’给一个纨绔子。

当了几年生育机器后,已是三个孩子母亲的蓝妮选择离婚,净身出户,去十里洋场做了交际花,谁承想竟遇到了孙中山的公子孙科。

孙科很钟情于她,不久就娶她做了二夫人。

跻身上流社会后,她凭着地位与人脉,叱咤商界。

谈吐优雅,貌若天人的她很快又征服了当时的地皮大王杨润身。

在蓝颜知己杨润身的资助下,她买下这条弄堂,建了这片在当时堪称一流奢华的玫瑰别墅。

“细说起来,她这一生没有任何丰功伟绩,既没有倾国倾城,万人为之写诗,也没有去浴血沙场,保家卫国。

就是这样一个被生活逼到绝境,凭着一肚子精刮盘算改变命运的小女人,竟给上海打下了一个烙痕。

在当时的我看来,她可算是另一种意义上的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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