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轻咳了一声,“程大哥谬赞了!
来,我们继续说案情。”
这个叫刘牧的北齐密探,与凶手是互相认识的,他们约定在这明楼二楼的某一间包厢内,商谈什么不为人知的勾搭。
结果,没有谈拢。
应该是这个刘牧想要退出,退出自然是可以的,但是得留下命来,否则,谁知道刚才密谈之事会不会被传出去?
所以,凶手在刘牧转身离开之际对他下了杀手,暗器射入刘牧的后颈,当场毙命。
原本,凶手也是打算要干干净净地处理掉尸体的,一点痕迹不留,才是作坏事的基本素质啊!
但明楼生意兴隆,特别是今天晚上,客人特别地多,莫说包厢坐满了,就是大厅里也都是人。
走廊和楼梯处处都是上上下下的客人,想要毫无破绽地带走一个死人,所冒的风险就比较大了。
毕竟凶手也算是皇城有头有脸的人,只要碰上一两个熟人,基本上就很难全身而退。
所以,凶手不得已之下,选择了一个耸人听闻惊世骇俗的做法——以最可怕诡异的姿态将尸体抛出。
闹市的酒楼出了疑似意外的人命案,酒楼的客人必定要乱,到时候他趁乱可走,神不知鬼不觉。
就算官府发现了什么介入,他也早就没影子了。
这事儿,疑心不到他身上。
不过,凶手千算万算,自然没有想到程谨之当时就在附近,官府的人马来得那么快。
这件事立刻变成了谋杀,对他相当不利。
不过凡事皆有两面性,事情搞大了,这事不可能悄咪咪过去。
但同时,官府介入,明楼清场,也给了他一个光明正大退场的机会。
前世,这刘牧之死就是一桩无头冤案,至少当时的程谨之是将之当意外处理了的。
也就是千机司处理别的北齐间谍时,无意中得知此事,又顺藤摸瓜,找到了那个凶手。
不过,她前世还没有来得及处置凶手呢,就被人害了……
薛琬当然不会将这些前世因果告诉程谨之,她只需要对他说,“梅花状的暗器不常见,或许往皇城的打铁铺子去问问,能有一些线索。”
程谨之思忖片刻,问道,“此处就是致命伤吗?”
薛琬耸了耸肩,“我瞧针孔有黑色,应当淬了毒吧。
不过,具体如何,程大哥不是应该由你的仵作来告诉我答案吗?”
总不能什么都问她,她又不是仵作!
程谨之赔笑道,“我这不是心急吗?”
不一会儿,他能干的手下就带来了结果,“二楼庚字号和戌字号包厢内,都找到了一些泥脚印,拓下来比对之后,确认是死者的。”
薛琬轻轻“咦”
了一声,“这人那么有钱啊,吃个饭而已,需要两个包厢?”
那一定是为了避嫌,先各自待一房间,等到无人时,再偷偷溜进另外一个房间汇合密谋。
搞情报的人一眼就能看穿的套路,太低级了。
程谨之目光一亮,立刻让人请了跑堂的过来,“我且问你,这两个包厢内都坐了些什么人?”
只要确认死者隔壁的包厢坐的是什么人,那凶手基本就锁定了。
唉呀呀呀,真是天助他也,这案子破得有点容易啊!
争取尽快破案,比上次还要快的话,陛下知道了,一定又要夸奖他了哈哈哈!
跑堂的有些害怕死人,但他更害怕程谨之的官威,连说话都哆哆嗦嗦,“回大老爷的话,我……我不记得了!”
程谨之怒目一睁,“你说什么?这怎么能不记得呢?”
跑堂的记不住客人,这是把吃饭的家伙什都丢了,现在的跑堂都这么不敬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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