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达文学网

第12章(第1页)

云飞扬看看它,探手覆上那两只毛绒绒、弹性极佳的小毛球,“说话。”

唔,这两只小球,果然十分……可爱。

白狐抖动三条尾巴,想抽开云飞扬那猥琐的爪子,结果却只是软绵绵地擦过他的手背。

“怎么?喜欢?”

云飞扬问着,脸上不自觉地带着笑。

既然小狐狸喜欢,他也喜欢,那就不妨多摸几下。

“畜生!

你就这么对你的救命恩人?”

白狐忍无可忍地吼道。

当然,事实上,他这番话说出来,语速缓慢,加上那动人的声线,十分的婉转迤逦、动人心弦。

第16章

白狐被软禁在密室中,好吃好喝地供养了起来。

前世因果,此中缘由,它都已经一五一十地告诉了云飞扬,可是那混蛋听完后不置可否,就那么走了。

白狐为自己救了个狼心狗肺的东西气得不行,却毫无办法。

更可气的是,某日云飞扬又来之时,手中拎了一条穿着一枚银铃的红线,十分欢喜似的说道,“小狐狸,这铃铛系在你身上,必定十分好看。”

本仙并不想像条狗一样在脖子上栓什么铃铛!

吐槽归吐槽,白狐只能瘫在蒲团上任人鱼肉——每次密室之门打开之前,便会有人向密室里吹一种奇怪的烟雾,叫白狐身体疲乏灵气涣散,动且动不得,更遑论作出什么变化。

可白狐没想到的是,那铃铛并不是要系在它脖子上的!

而是穿透在它的尾巴上!

对,穿透,用银针穿着红线,在它的尾巴尖上生生扎透一个小孔,让红线穿过去!

虽然尾巴伤了、断了,不是什么致命的大事,但这不代表尾巴不敏感。

相反,对于许多动物而言,其尾巴的敏感度堪比人类性.器。

尤其是白狐,这一辈子练的就是尾巴!

而现在,云飞扬竟然在它的尾巴上穿了个孔!

罪无可恕!

“怎么样,是不是很好看?”

那人竟然还不知死地捉着它的尾巴尖凑在它眼前笑眯眯地讨赏。

尾巴尖还在一阵阵地传来尖锐的刺痛,白狐眼睛一闭,懒得理云飞扬。

被狐仙大人冷落的云飞扬无所谓地挑挑眉,兀自说道,“反正我觉得蛮好看的。

如此一来,我不担心你会趁我不备玩儿消失,你也不用再被困在这里。”

白狐闻言一怔,还没反应出其中意味,一双有力的手已经伸至身下将它抱了起来。

云飞扬托着它的腋下与白狐贴了贴鼻尖,“我的一生短暂,不如你暂且放弃修炼,陪我这最后一程。”

他顿了顿,唤到,“狐仙大人。”

这一声,如有一根羽毛,轻轻扫过白狐心尖。

***

云飞扬的话令白狐觉得十分古怪,可他先是重伤了自己,又在自己尾巴尖上穿孔栓铃铛,现如今又把自己当成玩物一样豢养在阁楼里,如此强硬的手段让白狐完全失去了交流的欲望。

白狐当然想摘掉铃铛,问题是它稍微一动,铃铛就会响,铃铛一响,云飞扬就会注意到,然后双指夹着那闪着寒光的暗器冲它晃晃,示威告诫。

后来好不容易被白狐逮到一次机会,可是那红线太细,紧贴着尾尖的皮肉系了死结,还与许多狐毛夹杂在一起,无论用狐狸的爪子还是人的手指,片刻之间都解不开,而这时候,云飞扬出现了。

从那天开始,尾尖的一个铃铛,就变成了一串铃铛,响起来撼天震地。

白狐觉得自己受到了奇耻大辱。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本周收藏榜
热门小说推荐
我在另一个地球

我在另一个地球

游玩时坠崖的肖鉴,意外穿越到地球的平行世界,成为一个名为萧剑的大一新生。两世为人,仍旧不改低情商的人设,却收获了无比珍贵的爱情,友情,亲情。...

柯南之从聊天群开始

柯南之从聊天群开始

emmmmm,不会写简历,但还是惯例写一个。柯南的世界,轻松日常,不走寻常路。诸天世界聊天群欢迎各位的加入。柯南司徒修,你到底是什么人。小哀司徒同学,你真的只有7岁嘛。司徒修装出一副小孩子的样子你们说什么,我听不懂柯南,小哀本书柯南日常加诸天世界的各位道友。小茂群主,来一场精灵对战吧!小当家群主,我会做发光的菜!布玛地球首富大小姐,就是这么有钱!蓝兔倾国倾城颜依旧,唯有明月映星辰!娜美小贼猫就是我。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柯南之从聊天群开始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漫威神豪血神

漫威神豪血神

设计成为吸血鬼的血神之后,主角发现,自己不仅拥有了不死的能力,还拥有了比托尼斯塔克更加丰厚的身家!...

三个男人竟然想追我?

三个男人竟然想追我?

吴知蓝是一个坚持着两个信条的人。第一,她决不借钱给他人第二,第二,她坚决不给别人恋爱建议。因为,在大学时期,她却被卷入了一个朋友的恋爱故事,最终失去了朋友和平静的日常生活。有一天清晨醒来,吴知蓝惊讶地发现人们的头顶上浮着恋爱窗口栏口。这个窗口显示了男人们对她的好感,并且某些男人开始与她产生了暧昧的关系!于是,她需要在这些男人中选择一个。但是,令她震惊的是,在三个男人的恋爱窗口栏口中,她居然是!她感到难以置信,却也流露出一丝期待。是成为总裁和富二代的恋人?还是与发小明星陷入热恋?吴知蓝陷入了选...

穿成男主的夫子后

穿成男主的夫子后

文案一季远川穿书了,叫长盛天下,他是一名算学夫子,结局被五马分尸。一穿来,就面临原主惩罚男主的局面。未来的大贪官暗杀首领宦官头子铁血帝王。现在都是他的学生。而且他发现,这些反派在霸凌男主ad...

明末匪事

明末匪事

崇祯元年,陕西大旱崇祯二年,陕西大旱崇祯三年,陕西大旱崇祯四年,陕西大旱…有完没完?还真没完。要知道这场大旱是中国乃至人类历史上少有的,其持续时间之长受旱范围之大,为近五百年所未见。五百年?孙悟空都从五指山下出来西游了,顽石已长满青苔,沧海都变成桑田了,这么绝的事情咋就让明末陕西百姓给遇上了。灾荒时间长了,地主也没余粮,皇帝也没闲钱,不征税紫禁城就得关门。啥也不说了,该征税的还得征,陕西也不能例外。奶奶的,都这样了还要收税,让人活不?陕西百姓经过一番深入的思想斗争,联系一下当下国内的基本形势并结合本地区的区域特点,广大民众决定起义,理想远大的当起义军,理想一般的当土匪。好了,大环境就这样,提起刀开始干活吧!小说交流群号456361091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明末匪事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