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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6章(第3页)

可现实是,她常吃到一半就得去救场,忙到四脚朝天。

最绝的一次,她出科考试时找病例,找到一个病人走一个。

病例没写好,人全没了-堪称“活阎王”

久而久之,大家都不愿和她一起值夜班,还给她取了个别名“闹闹”

闹闹年幼无知时,曾对陆安屿动过小心思。

她当时大大方方示好,从没藏着掖着。

用她的话来说:人吃五谷杂粮,谁能不生病,谁又能保证一辈子不会喜欢上别人呢?

喜欢就喜欢了,没什么大不了,也不怕人知道。

她这人善变,说不定哪天睡了个好觉,睁开眼又不喜欢了。

当时小伙伴群里不少人都鼓励她:陆安屿条件不错,为什么不努力追一追?孤男寡女身处同个屋檐下,朝夕相处,难保不会日久生情。

哪怕她不大张旗鼓地追,至少得试探拉扯,暧昧暧昧。

闹闹听闻忙摆手拒绝:成年人谁都不傻,更不会迟钝到察觉不出别人的喜欢。

陆安屿从来没有接受过她的好意,连她买的甜豆浆都要和别人对半分才肯喝...大概率对她没意思。

闹闹人如其名,足够张扬,也足够想得开。

她那会「暗恋」陆安屿小半年,终于琢磨出点滋味:他大概心里住了个姑娘吧,不出意外的话,那姑娘也爱吃桂花年糕。

想明白这点,她顿时不较劲了-这个不行,就换个人喜欢,比如她现在喜欢的安哥。

“喂,问你个事。”

闹闹侧身坐着,踢了踢陆安屿的座椅。

陆安屿轻掀眼皮,漫不经心地问:“什么?”

“你吃东西不会腻吗?十年如一日吃同样的东西...不腻?”

“你在说什么?我十年如一日吃什么了?”

陆安屿眼神闪过一丝诧异,不懂为什么话题无端从「病例」跳到了「口味」。

“只是比喻。”

闹闹口味多变,喜欢去新店尝鲜,哪怕去老店也会一直挑战不同菜品。

“哦,差不多吧。”

陆安屿没留意过这些生活习惯,只知道尝鲜有风险。

万一吃到不好吃的,能毁了他大半天的心情。

他平时上班就够烦了,不想在吃饭这件事上再受到任何委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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