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了蒸红薯和蒸土豆,大家快手快脚的开始做魔芋豆腐。
想想这红薯、土豆将来没准也能做什么好吃的,顿时感觉更干劲十足了。
傍晚,大家伙儿陆陆续续来卖石花籽的时候,都知道许知春买了三十亩地的事儿了。
许知春一脸懵逼:大家都有手机都有微信就瞒着她一个吗?为什么消息会传的这么快?
村民们问起,许知春也没法隐瞒,索性大大方方的说了。
“了不起了不起,虽然是旱地,有总比没有强啊。”
“谁说不是呢,多收点豆子花生啊、芋头啊也挺好,吃不完可以卖,也能赚几个钱,再不济喂猪,猪也长得更快啊。”
“是啊。”
“他们家就叔嫂两口人,人又少,这么多地,收获了吃不了多少,这能卖不少啊。”
“有钱的越来越有钱,没钱的越来越没钱哎。”
“我觉得那个什么小吃的方子卖了有点可惜哦,留着传给后人不好么。”
“没听知春说吗?那什么小吃要用许多糖,后人也不定到哪一代才做得起哦。”
“倒也是,不如卖了换钱呢,实惠。”
“知春知春,你雇人开荒咋没想到我家呀?你梁五叔爷俩都是干农活的好把式,利索得很。”
“还有我家孩子他爹也是,知春,下回雇我们啊。”
“还有我们、还有我们。”
大家七嘴八舌又换了话题,纷纷向她打招呼。
许知春默默擦汗,汗流浃背了属于是。
她哪儿需要雇那么多人啊?这可不敢乱给承诺,不然到时候被人堵着质问,那就尴尬了。
在赚钱面前一切都是浮云,真的有人会堵的。
她只好祭出哼哈大法,哼哼呵呵的笑着含糊过去。
忙活完这一阵,暮色初降,该做晚饭了。
人都走了,许知春神神秘秘的将藏在碗柜里的蒸红薯和土豆拿给梁明轩:“明轩快来尝尝,这就是大嫂今儿得的红薯和土豆。”
梁明轩有点困惑红薯和土豆是什么?但看大嫂神神秘秘、一脸期待——那肯定是好东西。
虽然土豆的可塑性更强,但在“蒸”
上边,肯定是红薯更胜一筹。
一口软绵绵的红薯入口,软绵细腻,凉凉的、甜甜的,梁明轩瞬间惊讶了。
“好不好吃?”
“好吃。
大嫂是从城里买的吗?贵不贵啊?”
城里真是什么东西都有啊,这么甜,肯定不便宜吧。
大嫂对他真好,什么好吃的都舍得给他买。
梁明轩十分感动,等他长大了,一定要好好孝敬大嫂。
嗯,现在他一定要努力念书,将来有出息了才能更好的孝敬大嫂。
许知春一笑,简单跟他说了来历,又道:“我打算把咱家买的地开了荒都种上这两样,以后咱家便有吃不完的红薯和土豆了。
这也是新鲜东西,肯定能卖钱。
也不知道做菜的味道怎么样,咱们今晚就试试。”
梁明轩更吃惊了。
他大嫂真是有魄力!
竟一下买了这么多红薯、土豆。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新朝轶事汇编高祖好美妇宓后,原适虞国公陆,因罪得出,恰遇高祖微时,结为伉俪。郦氏,成后主妃也,为高祖所获,嬖之。旋高祖西狩灭赵,纳赵太后姜氏。高祖提剑芟群雄,于所平诸国后妃,入侍者众,独姜郦二妃承恩甚隆。国初定,高祖立卫氏为椒宫,姜氏与郦氏为东西二宫。三宫皆是再醮之妇,古今无匹。时人略有阴刺,高祖闻之不以为非,戏题今日能为天贵子,盖因三凤蔽日功之句,以表怜爱。...
前世的黎歌是中部基地二把手,沈煜年让她夺取丧尸皇晶核,她做的完美无缺。可被推入那场漫天大火的人是她,笑她蠢的是沈煜年和白穗,救她的是被设计的丧尸皇。末世之初她重生到了同名同姓的白穗小跟班身上,稀有的...
叶芷萌当了五年替身,她藏起锋芒,装得温柔乖顺,极尽所能的满足厉行渊所有的需求,却不被珍惜。直到,厉行渊和财阀千金联姻的消息传来。乖顺替身不演了,光速甩了渣男,藏起孕肚跑路。五年后,她摇身一变,成了千亿财团的继承人,资本界人人追捧的投行之神。重逢时,找了五年,疯了五年的某人,扔掉了所有自尊和骄傲,卑微哀求乖乖,别不要我夜良辰各位书友要是觉得叶芷萌厉行渊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叶芷萌厉行渊...
...
双洁女强,甜爽苏顾绾妤快穿回来了她带着一身技能回来,手撕渣男,狠虐养女。谁知一不小心和京城顶级世家扯上关系。后来大佬们都成了脑残粉。妖孽影帝大手一挥adquo去把剧组里最好的资源捧到妤姐面前...
他是守夜人的最强兵器!叱咤世界的杀神!三年前,一次特殊的任务,他身受重伤,并且丢失了记忆!他遭人所救,为了报恩,他取了恩人的女儿为妻!三年来,他为自己的丈母娘和妻子做牛做马,但是在她们眼里,他依然不如一条狗!终于,他记忆觉醒,王者归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