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懂事时,秦佚曾经告诉道童关于他自己的离奇身世。
老子的俗世挚友秦佚家住嘉溪河边,道童是在狗窝里被发现的,当时家里的狗正在哺乳期。
婴儿时的道童又瘦又小,最开始秦佚以为是黄狗下的小狗崽子,发现他已是被母狗叼回狗窝七日之后。
后来秦佚一路寻访,终于问到上游一家近日怀胎分娩,生了个女儿,不过奇怪的是胎衣还会蠕动,父亲惊怕之下把胎衣混着污血一盆泼进了嘉溪河水里。
秦佚说他降生时太过瘦小,估计卖相也严重不过关,才被蠢如猪豕的父母当胎盘扔掉了,再被黄狗叼回母乳。
养到三岁的时候老子骑牛来访,道童顽皮误扯牛鞭,被牛踢中脑袋当场七窍流血、呼吸不继。
老子当时已经封道圣,神通几可通天,秦佚只能让他拜于老子门下,借无上神通保住性命。
道童跟随老子十五年,耳渲目染,虽未悟道,却对各路世外高人了解甚广。
师尊道圣老子生而能言;儒圣孔子龙生虎养鹰打扇。
这些圣人蒙天眷顾,个个生世不凡,凭什么自己就是猪生狗养牛踢头?
道童三岁拜在道圣老子门下,想悟道,成神通,成不了;想换路子,考文位,又去不成。
心念郁结之下,厌食而死。
起点高,资质低,这是个悲剧。
现在老子已离开人世,道家也许就此彻底湮灭。
林天心里反倒觉得痛快,这种不求名不求利,粗茶淡饭违背人伦的道统灭了才好。
还是儒家出世又入世来得痛快,人前风光、豪宅华服、醇酒美人,弄得一样是一样。
不过考取文位需要才气,林天毕业工作已经五年,每天在公司里想着怎么钻营苟且,学校里学来的诗词歌赋早就还给了老师。
就算还记得几首也是:一张床,两人睡,三更半夜四条腿……之类的歪诗,实在难登大雅之堂。
瞅了瞅从草鞋中露出的脚趾头,满是泥垢,看来这道童脚气还是有一点的,要说有才气,那简直是对文博苑诸圣的侮辱。
走得一步是一步吧,总不能留在这深山餐风露宿。
林天拾起老子飞升时遗留下的三锭白银,顺手揣进了口袋。
“牛兄,我带你去看俗世繁华,给你找美女有难度,但母牛保质保量。
不但让你有牛逼可吹,还能天天牛插。”
青牛牛眼放光,猛点牛头,看的林天暗暗摇头,这青牛也不知道多少年没满足过生理需求了?趁着天色尚早,翻身骑上青牛顺着山道,直奔终南山外。
既来之则安之,唯一可惜的是宿体太差强人意。
林天对这具躯体极度不满意,都不怎么敢想象到底丑怪到了何种样子。
不过挨了几斧头,脑浆喷了一办公室,能捡个重生的机会,也算是赚了。
林天略做思索便有了主意,现在唯一认识的人就是恩人秦佚。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穿越前,刘云舒出身玄学上宗,设符咒,除妖鬼,众人敬仰,荣登国师之位,享尽世间荣华。力竭而死却成了老公下落不明,三个孩子全然不顾的豪门怨妇。欣慰于如今的盛世昌河,刘云舒轻松卸任。然而面对亲生孩子她脑袋...
下本预收文听说我是大佬背后的男人本文文案楼子晗生来是个傻子,魂魄不全,一分二,一半留在体内,痴痴傻傻,一半魂游天外,被个冰冷霸道,却又强大无比的男人拘在身边,悉肆心意教疼...
摔倒前,林冬雪觉得婆婆是老不死,大姑子是扫把星,外甥女是拖油瓶还有那个男人,一定是上辈子倒了大霉,她才会遇见的。摔倒后,林冬雪认为婆婆赛过亲妈,大姑子恩人再世,外甥女是小天使至于那个男人,唔...
自爆身亡的某女没想到自己会被一个系统给救了,还把她给整穿越了。穿越了也就算了,首要任务居然是要追一美男子对话一系统主人,女追男,隔层纱,勇敢大胆的上前追吧某女这隔的是块铁纱对话二...
迷迷糊糊穿越到了八零年,成了一本书里的恶毒女配,还多了个小萌娃。郁闷的是,这恶毒女配把男主给设计了,让男主娶了她也就算了,她的娃儿,竟不是男主的然后,男主金蝉脱壳成功,却让女配成了被村里人嘲讽的...
我为美食狂叶秋叶本是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厨师,却因为一个小小的误会得到了一辆美食基地车,从此踏上了以美食征服世界之旅。被誉为全球最大老饕的米其林美食杂志总编伊莎贝莉在杂志上公开向叶秋叶求爱,声称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