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昏暗的门灯让我看不太清楚他的表情,突然感到心里什麽地方,被猛的触动了一下。
原来越是想要忘记的东西,越是念念不忘。
半死不活的爬上16层,几乎是趴在门板上等著邱予泽开门。
门一开我就一头栽了进去。
脚猛的踢到一团软乎乎的东西,接著就是一声哀嚎。
“汤包过来。”
邱予泽开了灯,那团金黄色的东西立刻窜进他怀里,用仇恨的目光盯著我。
我靠,自己都快养不活了,居然还养了条金毛猎犬在家里。
“汤包?这名字……蛮可爱的啊。”
我试图摸摸那黄色生物的脑袋,却被它呲著牙躲开。
“它还是个小女孩。”
邱予泽笑著进了厨房,伸长了胳膊,打开储物柜拿了狗粮出来。
就算我不是G,我也得说那种流线型的背影,真是MAN到不行。
作者:龄度冰蓝2008-10-112:13 回复此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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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回复:热病BYZzz左右
他蹲下身来把狗粮倒进汤包的饭碗里,汤包感激的舔了舔他的手,就开始吭哧吭哧的吃起来。
邱予泽安静的蹲在一边看著它,眼神温柔的都快掐出水来。
明摆著就是一副慈父的德行。
等到汤包吃的差不多了,邱予泽才站起身来,洗了洗手,回头问我,“你要喝什麽?啤酒可乐王老吉?”
“啤酒吧。”
我笑了笑,环视这房子。
普通装修,只算的上是简洁大方的设计。
但是显然主人并不是邋遢的男人。
一切都收拾的有条不紊。
晃到卫生间解决人生问题。
一个牙刷。
剃须刀。
须后水。
卸妆水。
男用香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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