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富贵脑子一团浆糊,只忙不迭点头。
那会儿他什么也没多想,就觉得大小姐生的好看,跟画上的仙女一模一样。
——那是王富贵第一次见曲绾。
在酒坊里做活,磨人又需要下苦工。
早上天不亮,鸡还没起,王富贵就得爬起来,跟着师兄师弟一起,从粮库里一袋一袋搬粮食。
半人高的麻布口袋,里头装满了沉甸甸的粮食,只能靠人力,一包一包扛到灶房去。
天上太阳毒辣,晒得人喘不过气,稻壳透过麻布扎在脖颈上,又疼又麻。
绑口袋的麻绳粗粝,刮在肉上生疼,背上一个晌午,第二天后背上就青青紫紫一大片。
王富贵生的瘦弱,底子也差,往往扛上个三四趟,就觉得眼皮儿打架,看天的时候黑蒙蒙一片。
但他还得干啊。
他是曲家买回来的,不干活,连口饱饭都吃不上。
曲家酒坊里头的学徒,大都是相邻几个县城人家送来的,全都是十一二岁的半大小子,只王富贵一个年纪这么大的。
酿酒师秦呢,瞧不上他,又听人说逃难的人身上长虫子,就找了个剃头匠,把王富贵头发剃的坑坑洼洼。
其他师兄弟总叫他“疤瘌头”
,还拿这事取笑他。
他们白天把重活扔给王富贵,夜里,还总让他做些倒尿壶,冲屎盆子的脏活。
有一回,他蹲在地上洗尿壶,正好瞧着曲绾从边上过。
她穿着一身昂贵的丝绸衣裳,一头乌黑的发挽了个好看的模样,头发上还插着两根金簪子,上头的小花一晃一晃。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