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经验的人都知道,杀人容易毁尸难。
看着尸体,耿煊心中念头飞转。
前身的记忆也钻出来凑热闹,这让他知道,有种名为化尸粉的奇物,只需将一点粉末倒在尸体上,尸体很快就会化成一滩血水,骨骼、头发、指甲一点都不会剩下。
在现在这大雨倾盆的夜晚,简直就是毁尸灭迹的神器。
“可惜,我没有。”
耿煊开动自己的想象力,企图在现有条件下想出一种最有效的办法。
肢解,藏在水缸里?
现在是夏天,很快就会臭气熏天。
用盐腌?
没有那么多的盐。
剁成肉糜,倒入沟渠之中?
工作量大不说,还会有很多痕迹留下。
喂狗?
奈何家里没狗。
嗯,原本也有一条,可惜的是,最后一次跟着前身父亲进入赤乌山以后就再也没有回来,疑是与前身父亲一起葬身在了赤乌山中。
便是那狗还在,它也没这么大的胃口啊。
思来想去,耿煊无奈的发现,于眼下而言,最行之有效的方法似乎只有一个——
埋。
虽然有些遗憾自己并没有想出一个更好的方法,耿煊也决定立刻行动起来。
在挖坑之前,耿煊决定先把尸体包裹严实,以避免血水过多渗入泥土之中从而生出新的破绽。
耿煊找来两张床单在地上铺好,俯身将尸体抱起。
“啪——”
一声轻响。
耿煊一怔,低头看去,昏暗的夜色中,隐约可见一个木匣静静的躺在土坑之中。
前身死前的记忆再次浮现,吴有仁当时的话似在耿煊耳边响起:
“放轻松,别紧张。
只要你乖乖配合,老实把《走狗篇》拿出来,我保你无事!”
“这家里还真有宝贝?”
耿煊低声喃喃,似乎有些不可思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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