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他那一瞬间的惊慌被我捕捉到了眼里,我装没看见。
我低头看着自己胸口吗,抬头问他:“你确定吗?”
这件衣服和撕坏那件确实是同一个牌子,只是和我妈选的款式迥然不同,不仅违背了我穿衣服向来简洁的原则,甚至还不是我一贯选择的深色。
衣服是奶白色的,胸口正对我视线的位置有一只似人又非人的黄毛大耳朵熊,熊穿着夏威夷衫戴着墨镜,看起来可比我青春洋溢多了。
我退后几步回到等身镜前,居然真的还行。
柳江的脸从镜框后冒出来,他的语气十分确凿:“我就说你应该多穿点咱们这个年龄段的衣服。”
他说的没错,我现在这张倔强又不屑的脸,居然能和青春系的衣服碰撞得很精彩,唯一缺憾就是袖筒有点空,没能被我此时没长起肌肉来的胳膊撑满。
我抬起胳膊,给袖筒卷了两个来回,两边卷好后我抬头看。
哇操,我现在帅得可怕。
柳江应该也这么想,因为他抬起手来给我鼓了两个掌。
我让他别起哄了,等会儿给我扇感冒了。
这是一句我自认为很无聊的玩笑话,他居然笑了,还笑得很开心。
我看着镜子里的自己,情绪居然被他感染了一点,但我现在即使想笑,脸上也挂不住。
我问他:“很贵吧?”
他回:“说的就好像你那件不贵一样。”
我说:“这不一样,我爸妈的钱随便花,你的钱是你自己赚的,怎么能随便花。”
他辩解:“你这就看不起人了——我两场演出就赚回来了!”
我也不知道他说的是真是假,总之我把校服捡起来套上了,再看到这件衣服我只会更有种接来烫手的感觉。
我问他:“你这两天不是要找你哥去吗?”
柳江本来还在望着我脚边发呆,听我提问抬起了眼睛。
“哦,”
他说,“也不是什么大事,我过段时间有个跟本地乐队的演出,想找他再帮我纠正纠正指法。”
就这?
其实放下我世俗的眼光并把问题问清楚以后,发现一切都特别的简单且单纯。
我说:“那我早点走也行,你晚上去找他也不算迟吧?”
他又挠挠头:“你都来了我也不能赶你走吧?吃个饭再走,我奶奶今天做辣炒小海鲜。”
我对辣味没什么追求,但他好像还挺喜辣的,喜辣又喜甜,却一直皮肤白皙又没有长胖的烦恼,这也算是一种天赋异禀。
“吃饭之前呢?”
我问他的打算。
“练贝斯,”
他跌回到床上,象征性地把衣服往柜子里收了收,“本地乐队就是看中我练贝斯的视频了。”
该说不说,这本地乐队还是挺有眼光的。
柳江本人的气质与贝斯就是很适配,比吉他多一分狂气,又比架子鼓多几分贵气,无论站在舞台的哪个角落,众人的视线很难不随着他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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