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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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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啦,好啦。”

祝炎棠则执着地挪近,伸开双臂,把他的肩背拢在怀里,手掌则小心谨慎地顺着他后颈轻抚,摸到薄薄的汗,就和吴酩抵在自己锁骨上的那团挂着泪的脸颊一样,烫烫的,湿漉漉的。

这是一个点到即止却十分长久的拥抱。

在这雾气般的飘摇的拥抱中,他们似乎很难找到一个合适的位置或身份去容身。

可也正是在这拥抱中,祝炎棠终于生出一种决心,他的确不能再逃,再自怨自艾。

无论结局是一刀两断,还是什么,他都要直面。

他不能比高二的吴酩还没有勇气,他更不能,优柔寡断地拖拽现在的吴酩,只是因为人家对他怀有真挚的、甚至甘愿牺牲自我的心意。

倘若那样,同谢明夷有什么区别?还不如谢明夷!

“吴酩,你在听吗,”

他专心致志地叫着这个名字,“我的确是一个王八蛋,但我要改。

你需要……给我一点时间。”

第25章

吴酩最近在学习俄文,就算白天忙完累得直打哈欠,他也要喝杯浓茶,坐在桌前认真读读写写,至少半个小时。

这是祝炎棠在寺里住下之后才知道的。

据吴酩自己说,是偶然看到一张海报被迷住了,因为上帝不创造直线,所以他觉得西里尔文字有一种刀削斧劈的人工美。

艺术生说话,总有点神神叨叨,从来不愁吃喝的那种尤其不切实际,至少之前跟他一块踩着梯子趴在墙上干活的诸位是这么认为的——学那些让人眼晕的俄文有什么用呢?看原版托尔斯泰还是在远东买块荒地种菜?他们这样问他。

不过祝炎棠没有。

他只是夜跑回来,擦着汗,看着吴酩进展颇慢的厚本俄语教材,若有所思了一会儿,才道:“我会唱俄语版的《喀秋莎》。”

吴酩立刻明白过来,也不困得想头悬梁锥刺股了,“我知道,《三万里风》里头那小知青,革得最厉害那会儿还从垃圾堆里刨外文书看的进步青年,”

想到这个角色最后就是在这首歌的背景音中跳崖的,他没再继续说下去,只是问:“都五年了,还记得吗?”

祝炎棠微笑,放下书本,背着手走向窗边。

一段浅浅的吟唱也就这样从窗边传来。

由于最近经常听课文正音,吴酩对发音什么的极其敏感,他仔细捏着课本听着,发觉祝炎棠这人说俄文,就跟他说普通话、粤语以及英语一样,标准得有点让人害怕。

更何况,祝炎棠只是学过这首歌,而不是系统地学习了这一门语言,却还是能够几年过去毫不走形。

又更何况,祝炎棠的旋律也毫不走形。

他嗓音干燥,不高不低,有点垮垮的,平时唱歌带一股子上世纪港圈鼎盛时期的靡靡味儿,好像他在拥着麦克风跳舞。

可现在这首,他唱得清澈又昂扬,这么旧的歌儿都不乏味了。

只要闭上眼,他们就置身那高原透明的碧空之下,呼啸的风绕着年轻的理想主义者们,转着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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