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蝶衣啊,你这又是何苦的呢!”
花清远在心里喟叹,轻轻摇头,“我们以后的日子还长着……”
真是没有必要在心未甘情未愿时,就想用这种事情栓着他的,他又不是急色鬼,何况这样的得了,他自己也是心里不痛快的。
程蝶衣左右是一句正经的话不说的,只闭着眼睛,戏台上的台词一句接着一句的念着,含含糊糊,一场过一场的,大多都是花清远没听过听不懂的。
在京戏这门领域里,花清远自觉对不起程蝶衣,他再修炼几十年,也不能做程蝶衣的艺术知己了。
那位袁四爷倒是这方面的高手,只是他打着什么样的主意,花清远不是不知道,自是不会让程蝶衣与他深接触的。
“蝶衣,我抱你去安置了吧!”
花清远的话音落,立时感到怀里的人身体僵了一下,却还是挺尸装死一般地闭着眼睛不言语,花清远无奈皱眉,却仍是双臂一横就把程蝶衣整个人抱了起来。
春宵帐暖、红烛摇曳那是形容新婚夫妇的,他们这算什么呢?这么背着人的,偷偷摸摸行苟且之事,他觉得委屈程蝶衣了。
他是要光明正大的、人前人后,都与他肩并相携的,他不在乎别人的眼光如何,更不会去理什么流言飞语,他只要程蝶衣应得的都不少分毫。
不像现在这个样子,自己抱着他时,他是僵的,而自己的心是痛的。
花清远一步一步地走向床里,把程蝶衣轻轻地放到床上,程蝶衣身上穿着淡灰色的袍子,在那几乎是同一色系的床褥里,有些看不清楚。
淡灰色,不是花清远喜欢的颜色,他相信一个人常用哪种颜色就能显示出这人的心情多是什么样的。
花清远的手指慢慢地落到程蝶衣的衣襟上,一粒一粒地打开衣襟处缝着的盘扣,听着程蝶衣的呼吸越来越急促,戏词也不念了,花清远竟忽地想笑了。
——他总算是信得过自己的,自己这样解着他的衣扣,他明明是醒着的,却并没有本能地出手来挡。
记事前世看书、看屏幕里时,他也有过这样的情景,他都是刻意地躲着的,油彩的遮盖产生出的幻觉,其实也是一种躲的。
花清远把程蝶衣的外衫去掉,他里面素白的内衣有些宽大单薄,罩着他瘦俏的身子,怎么看都觉得要呼之欲出,真真是透着诱惑的。
花清远连吞了两次口水,才算勉强抑制住发热的身子,做正人君子真是件挺为难的事。
又叫下人端来了温水,花清远亲自绞了湿帕子给程蝶衣擦了脸和手,一如那次他把程蝶衣从大成监狱外面抱回家一般仔细温柔,像是精心地对待一件易碎的千年至宝。
给程蝶衣善好后,花清远自己简单地收拾了一下,掀开程蝶衣躺着的被窝一角,他自己利索地钻了进去。
别以为他没有看到,他甩鞋子的时候,程蝶衣的眼睛可以快速地睁开一条缝,偷瞧过他的。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新朝轶事汇编高祖好美妇宓后,原适虞国公陆,因罪得出,恰遇高祖微时,结为伉俪。郦氏,成后主妃也,为高祖所获,嬖之。旋高祖西狩灭赵,纳赵太后姜氏。高祖提剑芟群雄,于所平诸国后妃,入侍者众,独姜郦二妃承恩甚隆。国初定,高祖立卫氏为椒宫,姜氏与郦氏为东西二宫。三宫皆是再醮之妇,古今无匹。时人略有阴刺,高祖闻之不以为非,戏题今日能为天贵子,盖因三凤蔽日功之句,以表怜爱。...
前世的黎歌是中部基地二把手,沈煜年让她夺取丧尸皇晶核,她做的完美无缺。可被推入那场漫天大火的人是她,笑她蠢的是沈煜年和白穗,救她的是被设计的丧尸皇。末世之初她重生到了同名同姓的白穗小跟班身上,稀有的...
叶芷萌当了五年替身,她藏起锋芒,装得温柔乖顺,极尽所能的满足厉行渊所有的需求,却不被珍惜。直到,厉行渊和财阀千金联姻的消息传来。乖顺替身不演了,光速甩了渣男,藏起孕肚跑路。五年后,她摇身一变,成了千亿财团的继承人,资本界人人追捧的投行之神。重逢时,找了五年,疯了五年的某人,扔掉了所有自尊和骄傲,卑微哀求乖乖,别不要我夜良辰各位书友要是觉得叶芷萌厉行渊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叶芷萌厉行渊...
...
双洁女强,甜爽苏顾绾妤快穿回来了她带着一身技能回来,手撕渣男,狠虐养女。谁知一不小心和京城顶级世家扯上关系。后来大佬们都成了脑残粉。妖孽影帝大手一挥adquo去把剧组里最好的资源捧到妤姐面前...
他是守夜人的最强兵器!叱咤世界的杀神!三年前,一次特殊的任务,他身受重伤,并且丢失了记忆!他遭人所救,为了报恩,他取了恩人的女儿为妻!三年来,他为自己的丈母娘和妻子做牛做马,但是在她们眼里,他依然不如一条狗!终于,他记忆觉醒,王者归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