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飞蛾扑火
戴岚烟瘾不大,抽的几乎都是细烟,纯粹是为了尝味道。
他最近喜欢上一个茉莉味的,抽的时候有种口齿噙香的感觉,连二手烟的味道也都是茉莉花茶味的。
淡淡的烟味带着一点花茶香,有种文艺的颓废感。
戴岚挺喜欢的,但估计在不抽烟的人那里,这味和烟臭没什么区别。
戴岚不爽地捧起一捧水,猛地往脸上扑,扑完之后还搓了好几下脸。
浴室的温度让镜子蒙上一层水汽,空气中弥漫着水滴向天花板正中央的浴霸处聚集。
戴岚在中学的时候学的物理忘得差不多了,不知道水雾喜欢往温度高的地方聚集是什么原理,但温度一高水就要变成水蒸气了,这个还是记得的。
他想到飞蛾扑火。
明亮的东西总是太耀眼了,即便是被安置在偏僻的地方,只要看一眼,目光就像是被死死地钉在那一样。
戴岚自认为还没有当飞蛾的觉悟。
他光着脚,把浴室里的灯都关了。
对宋意的心思,戴岚没想骗自己。
他是个心里想什么都不藏着掖着的主,自欺欺人这种事更不会干。
周四那天,蒋新明看出来就看出来了,他不否认也不想解释。
但是心思只是心思,戴岚没有任何进一步的打算。
宋意长得好看,性格也好。
门诊室的那点接触,往好听了说是一见钟情,往难听了说就是见色起意。
放到以前,戴岚管都不管是一见钟情还是见色起意,喜欢就去追。
但现在不行,宋意不一样,精神科医生的身份搁那摆着,巧不巧的还偏偏是给自己看病的医生。
就他那悬壶济世的菩萨情怀,戴岚看着都心累。
喜欢是真的,烦也是真的。
三十多岁的年纪了,戴岚不想给自己找那个麻烦。
但即便是不想找麻烦,他仍然忍不住去给宋意留下个不那么糟的印象,至少体面些。
相比于喜欢人家那点心思,这多此一举加情不自禁的心思更让戴岚觉得难堪。
在感情上游刃有余这点,戴岚照褚知白差远了。
虽说人长得帅,穿衣搭配也讲究,当年在北美留学圈,想追戴岚的男生女生多了去了,但他多好的都看不上,从头到尾都散发着玩物丧志的颓废气质,拒绝人的话都千篇一律:“每一天都想死,心都入土了,别和我这种人谈,不值当。”
褚知白当时还弯酸他:“天天净放一些花哨的屁,不如直接说‘你很好我不配’。”
戴岚在美国待了三年,这三年褚知白没换过三十个男朋友也差不多了。
都不用和褚知白比,自己活了三十多年还一次恋爱都没谈过这件事,跟谁比都挺寡淡的。
关键是即使换了三十多个,褚知白仍然能够做到“乱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
,戴岚就没见他因为分手伤心过。
样本不足,戴岚很难去想象飞蛾是一种什么样的生物。
趋利避害是生物的本能,趋光性也是生物的本能。
两种本能的相互作用导致的结果,戴岚判断不了这到底是洒脱还是蠢,但终归是蛮疼的。
“不疼,别看了。”
蒋新明最近一两个月在和一个大四的学妹忙一个健康传播的创业项目。
学妹新传的,有个患有躁狂症的男朋友。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胭脂没有穿越前的人生目标只有一个活下去 胭脂穿越后的人生目标活下去,做个有钱的小寡妇 贤王爷在没有遇到胭脂之前的人生目标只有一个活下去 贤王爷在遇到胭脂后的人生目标活下去,赖...
游玩时坠崖的肖鉴,意外穿越到地球的平行世界,成为一个名为萧剑的大一新生。两世为人,仍旧不改低情商的人设,却收获了无比珍贵的爱情,友情,亲情。...
叶笙歌是叶家好不容易找回的真千金,哥哥们却对她处处责怪辱骂,将假千金叶珊珊宠上天。叶笙歌果断不伺候了,和叶家断绝关系。离家当天,叶笙歌与豪门大佬傅予深闪婚领证。对假千金处处忍让?对哥哥们卑躬屈膝?这次绝对不会!当马甲一个个掉落,叶家人逐渐看清了叶珊珊的真面目,悔不当初,跪在雨中痛哭流涕求原谅。叶笙歌被男人抱在怀里,温柔宠溺,老婆,该生宝宝了。...
体育大学教授穿越到了1929年,成了一个逃难来沪的十五岁少年。在这个时代,100米跑11秒就能拿到世界冠军跳高还没有发明背越式技术乒乓球还没有弧圈球篮球运动员还不会跳投足球是五个前锋。也是在这个时代,...
她曾经历了长平之战,鉴证了数十万人的坑杀。她曾率领大秦铁骑,与六国逐鹿天下。她见过天下三分,山河破碎。也听过那袅袅的隆中琴音。贞观盛世她曾一醉今朝,那千古女帝又是如何芳华?她鲜衣怒马过,也曾羽扇纶巾。做过田舍农,也为过教书生。却没人知道,这么一个人,活了两千年。嘛,比较轻松悠哉的历史文吧,因为个人原因可能并不能做到完全符合历史,经得起考证。但我会尽力查全资料来写的。第一次写这种文章,我还是希望写的有趣一些,哈哈。最后,变身慎入哈。...
修仙界玄门大佬元小姝,渡劫不成,灵魂重生在现代家境不好的女孩身上,她利用精通的玄门五术,算命赚钱,治病救人,炼制无数奇药造福百姓,也把赫赫有名的名门大少给征服,和忠犬大少甜甜蜜蜜,生下几个可爱至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