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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娇娇涂上口脂:“沈献?”
“是啊,不知道来干嘛的,人也不急,在那喝了好一会茶了。”
“应当是来告别的,这么早就来想是还未用早膳,将早膳送到会客堂吧,再给他多准备些银两,好歹也算是生死之交。”
银台望着镜中余娇娇的发髻,调整了下簪在发中的桂花绒花,调笑道:“沈公子走了,主子您舍得吗?”
余娇娇拆了十指包裹的布带,露出新染好的橙红色指甲,左右欣赏一番:“人生皆过客,有什么舍得不舍得的。”
梳妆完后,余娇娇走到试衣镜前旋身,满意地欣赏一番自己的打扮便出门去了会客堂。
刚进屋就看到沈献正在喝茶。
见他身边只带了一个药箱,包裹衣物钱财皆没有,余娇娇眼皮一跳,顿觉有些不妙,但依旧笑着坐下寒暄。
“沈神医这么一大早来告别让我受宠若惊啊。
不过天下无不散筵席,倒也无需太过感伤,日后若有机会,我必定会去百草谷叨扰神医,重叙旧情。”
沈献原先见窈窕身影推门而入,眼中闪过一丝惊艳,没想到这人刚进来就是赶他走的,顿时被气得没好气道:“不就是喝了你家几盏茶,就急着赶客啊。”
余娇娇状似惊讶:“这是什么话,沈神医您是我的救命恩人,大恩大恩没齿难忘,我怎么会赶您走呢。
只是沈神医您之前说过,诊脉结束了便要离开,如今将至十月,算算日子也到时间了。
恩公要走,我虽舍不得,不过百草谷路途遥远,还是得趁天色尚早时离开,否则耽误晚上歇宿。”
沈献一抖衣摆,落落大方直切重点:“既然你舍不得,那我就不走啦。”
余娇娇难得一噎,依旧维持着笑意:“不走也好,有沈神医在,扬州城的百姓也能少些病痛疾苦。
那不知神医今日前来所谓何事?”
沈献一本正经:“我没钱交客栈租金被赶了出来,想了想,也只有你这里能坦然住下。”
余娇娇听着他面不改色的鬼扯,那客栈因着沈献每日宾客都络绎不绝,恨不得将沈献供起来当财神,怎么可能把他赶出来。
“这倒也不难,咱们也曾患难与共,算是生死之交,这点小钱就由我帮沈神医出了。”
沈献一摆手直言道:“那倒也不必,客栈到底没你这住得舒坦,所以我决定搬回来。”
余娇娇果断拒绝,面色正直:“那可不行,沈神医,我尚未婚嫁,你虽未行弱冠之礼,但到底是个男子,这样堂而皇之住在余府里旁人怎么看我?”
沈献当即反击:“你编理由也编个好些的,当初在青楼千金一掷买下我的时候不是很豪气很得意吗,怎么那时候不要名声的?”
他又放下茶杯长叹口气:“你以为我不想走吗,只是当初在望山为了救人性命险些丢了半条命,如今身体还未恢复,虚弱得很,走几步就喘气,不能跋山涉水舟车劳顿,否则怕是得身陨半道,尸横荒野。”
余娇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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