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他与音乐。
那是我前世为数不多的乐趣之一,也是为数不多拿的出手的技能之一。
接触到电吉他还是因为番剧,一部挂着摇滚名头但九成内容都在喝茶的作品;后来延伸到日式流行圈,便一不可收拾的踏上了这条痛并快乐着的不归路。
圈子里常有这样的一句话:[如果有人入坑电吉他是因为某几部番剧,那么这把电吉他的命运一般是角落里埋灰]。
但好在我坚持下来了。
只记得是因为一个人,貌似是朋友的家伙的缘故,我并没有半途而废。
虽然不敢自称达到了可以组乐队的地步,至少也算有几分炫耀的技术?
因而,我喜欢它,这把曾带给我无数快乐的乐器,仍能永恒前进的动力。
所以就算是在异世界。
我也要展这种文化。
在纷争地带时就有了这样的想法,可真正实施还是在休假的无聊日常中。
这世界上的第一把吉他
在我手中诞生了。
当然,因为制造技术的限制,电吉他肯定搞不出来,所以只是用来试验的木吉他,拿去弹一弹民谣也相当不错。
这种好事自然要和他人分享。
就索性带着吉他去了酒馆。
打算好好的装个x。
☆☆☆☆☆☆
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
近乎年以上没有碰过吉他,技巧早就生熟了,就算谈及肌肉记忆那也是前世的肉体,根本没有办法去依仗。
因而狠狠地丢了一次脸。
好在重新练了一会儿后,也能演奏这个世界流行的民谣;公会的大部分人都惊异于我有这门手艺的事,唯独有位穿着仙飘飘,看不清脸与性别的人行动异样。
“那个可能有些冒昧,请问先生手中的乐器产自于哪?是民乐器吗?”
脸部遮的严严实实只露一张嘴,也不知道能不能看到前面;服饰是长袍,但并不沉重,以白色为主基调,外披一件青蓝色的披风,整体上看起来有种神秘感。
虽然伪装的很好,但宽广的胸怀与身后的粉色长还是暴露了她女性的事实话说头是粉色诶,稀有色!
“是我自己做的”
“名字叫吉他”
或许自己创造的东西应该用自己的名字命名会比较好?虽然的确是个流芳千古的方法啦,但毕竟这个世界也有类似鲁特琴的本土乐器,二者本质上差别不大。
所以不太敢冒名顶替
“吉他?是音译吗?好奇怪?”
“嘛算是吧”
“刚刚有幸听了先生的演奏,感觉很不错,不知道能不能请教下这个”
啊没想到真有人感兴趣。
这个时代是存在成熟音乐体系的,且与西欧文艺主流基本相同,以小提琴等豪门乐器为主体衍生分支;类似吉他这种近现代产物,其实应该水土不服才对。
但也不必妄自菲薄。
有人识货,我很开心。
对于这门我最爱的乐器,我还是抱有相当的信念的,自然想要扩大影响。
更不必说是在异世界。
可是值得载入史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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