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人对流浪汉本就印象不好,认为他们有手有脚,随便找个事做就能养活自己……再加上后来时不时闹出的事,导致众人对流浪汉纷纷避之不及。
漠视、躲避、厌恶……大家面对流浪汉的各种情绪也并非无迹可寻,没有道理与原因的!
这也无可厚非。
毕竟,万一运气不好,不小心碰上一个脑子有病可怎么办?没人想平白无故遭受一场无妄之灾,受到流浪汉的惊吓与伤害!
温半夏也碰见过糟心事,也是其中的一员。
他虽然不至于厌恶流浪汉,却也是不肯接近的。
毕竟他的身体,注定他平时要多加注意与小心。
这与善良与否无关!
但季天冬与这些脏兮兮懒惰的流浪汉完全不同,可以说是完全相反,推翻了温半夏心中对在外流浪之人的固有印象!
对方勤劳又有礼貌,少年老成,十分懂事有分寸。
季天冬还十分爱干净,身上穿的衣服虽然不合身,却是每日换洗,除了外出捡瓶子时无法控制,其他时候身上总是干干净净的,也无任何异味与脏污。
温半夏想,两人在面馆第一次见面时,他之所以愿意帮季天冬说话,为其反驳面馆老板,不只是对方那双倔强不服输的眼神触动了他,也是由于对方给他的第一印象较好吧!
毕竟,要是对方当时浑身脏兮兮的满身异味,他最多在一旁开口说两句公道话,再多的,也是不能够了。
那两人也不会有之后的纠缠与相识经历。
季天冬也不会为了报答他,在听说附近有小偷后,就夜夜守在温半夏门口。
两人后面也不会因为这些纠缠与经历慢慢熟识起来,温半夏更不可能邀请季天冬住进自己家!
只能说,人与人之间的缘分真的很奇妙。
也许换个时间、换个地点,两人就不会认识,何论成为朋友?也许这辈子都只是一个萍水相逢的陌生人……
回忆起两人相识往事,温半夏竟有些恍如隔日之感,明明未过几日,却犹如是很久以前的事情了!
温半夏背靠着树干,抬眸朝季天冬居住的小巷里望了一眼,心中也倍感奇妙。
明明他与季天冬相识不过二十来天,却仿佛认识了好几年,变得如此熟悉与亲近,内心深处对其还有几分说不清道不明的信任之意。
如今自己竟还站在这,等待对方归来。
温半夏失笑摇头,好看的嘴角情不自禁地浮现出一抹浅笑。
季天冬不在,温半夏也不好进去小巷里,只站在原地抬眸打量了一圈。
巷子不大,却被季天冬收拾整理得十分干净。
只见两侧的围墙上方搭建了几根不知从何搜寻来的树枝和竹竿,作为骨架,又将不知从哪寻来的一大块防水布用布条固定在骨架上,作为“屋顶”
,用来遮阳挡雨。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小柚子从小被九个师傅娇养长大。一朝下山,为的是拯救破碎的家庭。本以为困难重重。却不想,哥哥们宠爱,妈妈疼爱,就连植物人爸爸也苏醒了。她被家人宠上了天!参加综艺后,软萌可爱的小柚子成了名副其实的国民团宠!各位书友要是觉得团宠妹妹在综艺爆火了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团宠妹妹在综艺爆火了...
周礼大司马之职,掌建邦国之九法,以佐王平邦国。...
科技与修真的浪潮里,谁能触及超凡?秩序与战乱的夹缝中,又是谁在低语?我看见妖族隐匿于霓虹之后,机甲飞跃在繁华街头王侯与邪魔推杯,众生和鬼怪换盏。当野心失去原则,科武制造毁灭,超凡带来罪孽,大厦将倾永夜降临,谁愿意做扑火的飞蛾?身负妖王基因而不自知的苏安,在十八岁生日那天原力觉醒,从此在充满血火与财富的都市开启了他的崛起之路。如果文明注定消亡,比起做飞蛾,他更愿意在敌人的尸体上建立一个新的世界!...
辛佟重生前有过一段芯痛的特殊经历。在IPO前夕,亿万富翁的公司因为缺少车规级芯片倒闭了,他不得不卖掉老家越州的别墅遣散工人,在经过钱塘江的时候,想起了父亲让他做一个时代弄潮儿的事,去看大潮,结果被潮水吞没了。重生之后,他从亿万富翁变成了穷鬼,从学霸变成了复读三届落榜自杀的学渣,还好前一世的经验和智慧在这一世都得到了承继。复读无望,少年跟着发小姜华来得了四大一线城市之首的沪州淘金。上一辈子缺芯的恨,这一辈子一定要昭雪,少年立志要在芯片行业干出一番成绩出来。习惯了被人仰视的岁月,能够接受被人鄙视的现实吗?本书又名芯片,就那么一回事本书又名曾经芯痛本书又名坏了,没芯片了本书QQ群68590025,有空过来坐一坐!...
接档文女主靠金手指横行七零穿书本文文案田明依作为一个有前世记忆的娃娃,唯一的庆幸就是,幸亏她穿越的是平行世界的六十年代,不然她真得崩溃。幸福的日子没过几年,就发现她堂姐看她的眼神越来越奇怪...
日更,每晚九点,不定时掉落加更,偶尔会晚,有事会挂请假条前世,姜瑶瑶是最年轻的金厨奖得主,社会名流高官政要都对她的菜赞不绝口,风光无限。一觉醒来,她穿进仙侠世界里,成了吃啥都不饱的小乞丐,瘦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