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走过的时候,发丝间散发出自然皂角的味道混着淡淡的橙子味,很好闻。
江烬站在原地,插在西裤口袋的手一点点收紧。
第10章到底多久才可以忘掉一个人?
餐厅里,江烬跟他的同事就坐在洛九笙他们两人身后,中间仅隔了一桌。
或许是此刻他就在身后不远处的缘故。
似乎空气中都凝结着一种不知名的悸动因子,全身上下听力尤为灵敏。
她明明不想听,可耳朵却不受控制。
江淮时那低磁悦耳的说话声隐隐约约传入耳中,好像在跟同事讨论宇宙暗物质...
洛九笙一顿饭吃的格外心不在焉,一直往嘴里填米饭。
顾凛倒是有眼力见,不停地往她碗里夹菜。
等到把饭吃完,顾凛去结账的时候,发现账已经结完了。
洛九笙从来不搞跟男生出来就得必须男生掏钱的那一套,索性刚刚从厕所出来直接到前台把账结了。
回京大的路上,顾凛开着车,笑着说,“九笙,那这顿算你请,下顿就算我的了,你不能再跟我抢了。”
洛九笙扯了下唇,直截了当道,“顾凛,你回去吧。”
恰巧路口红灯,顾凛轻踩刹车停下来,转过头有些错愕地看着她,“回去?回哪儿?”
洛九笙深吸了一口气,“回加州,回你的家。”
顾凛皱了皱眉,“九笙,你是不是误会什么了?你和叔叔阿姨都回国了,我应该回来照顾你们。”
“没有误会。”
洛九笙垂下眼眸,避开他的视线,“我只是觉得我们并不合适,我不能耽误你,而且我希望你以后在别人面前,不要说我们是男女朋友关系,我们本来也不是,不是吗?”
顾凛静默了片刻,才轻声问,“还是因为那个叫阿时的男人?他对你来说就那么重要?”
洛九笙没有回答,只是默默地看着车窗外飞速流转的风景。
这个问题,她实在不知道怎么回答。
但她沉默的态度,在顾凛看来,等同于默认。
绿灯亮起,顾凛却没有立刻开车。
他深深地看了洛九笙一眼,轻笑一声,“原来如此,但是九笙,我们认识六年了,就算你的心是石头做的我也该捂热了吧?”
洛九笙手指微微攥紧西装裙的面料。
这个问题,其实她也想知道,到底需要多久才可以忘掉一个人?
“顾凛,我话已经说的很清楚了,希望你回去好好考虑一下。”
顾凛重新启动车子,却没有再说什么。
到达京大门口。
洛九笙下车前,顾凛突然叫住了她,“九笙,我不会放弃的,我会一直等,等你爱上我。”
洛九笙,“......”
顾凛车子停在路边,眼看着洛九笙推门下车,没有半分留恋。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一朝重生,最苦逼的真千金夏至就把假千金和自己未婚夫来了个捉奸在床!重生第一剑,先斩负心人。看她金蝉脱壳,去往边疆天高任鸟飞。夏至从第一次在火车上遇到周正安递给自己馒头开始,这个人就阴魂不散,每一次吃饭的时候都出现在自己周围,殷勤的又是给自己夹菜,又是给自己夹肉。什么好东西都要让自己先尝一口。夏至一边吃的美滋滋,一边警告自己,此人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最后见过世面的夏至变成了周正安的媳妇。周正安从小没有味觉的周正安在火车上遇到一个看着自己手里馒头流口水的姑娘,好心的姑娘把自己送的馒头直掰走了一半,从此周正安打开了味觉的新世界。每次吃饭的时候,夏至尝过的饭菜,他就能吃出来这饭菜的味道。他围着夏至团团转,什么夏至要嫁人?老子的媳妇儿谁敢抢!...
27号入v,宝们记得收藏订阅哟方锦在临死前发现了一个大秘密传说中冷漠无情,杀人如麻,从没有过任何表情的面瘫魔尊他有一对小酒窝然后,就没有了然后再次睁眼,回到了十六岁,上有护短的师父,...
当周坤用一仓库的西州蜜从巨龙那里换了一把金币,他觉得这生意可以做当异世界为了周坤带来的一箱火龙果抢破了头甚至引发了灭国,他觉得这生意很有赚头当周坤周围的水果批发商哭着喊着要买他从异界带回来的水果...
一代兵王,回归都市,入赘豪门,你以为很享受吃软饭可是一门技术活...
崇祯元年,陕西大旱崇祯二年,陕西大旱崇祯三年,陕西大旱崇祯四年,陕西大旱…有完没完?还真没完。要知道这场大旱是中国乃至人类历史上少有的,其持续时间之长受旱范围之大,为近五百年所未见。五百年?孙悟空都从五指山下出来西游了,顽石已长满青苔,沧海都变成桑田了,这么绝的事情咋就让明末陕西百姓给遇上了。灾荒时间长了,地主也没余粮,皇帝也没闲钱,不征税紫禁城就得关门。啥也不说了,该征税的还得征,陕西也不能例外。奶奶的,都这样了还要收税,让人活不?陕西百姓经过一番深入的思想斗争,联系一下当下国内的基本形势并结合本地区的区域特点,广大民众决定起义,理想远大的当起义军,理想一般的当土匪。好了,大环境就这样,提起刀开始干活吧!小说交流群号456361091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明末匪事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有着一头栗棕色头发,打着一个耳钉,身材伟岸,一双带着清晨露水的桃花眼,鼻梁俊挺,唇如玫瑰花瓣,棱角分明,看起来很潮很优越的魏逸豪,却烦恼不已学的专业从热门变冷门毕业后,工作更是难找吃饭房租都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