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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也不想,只需要咯吱咯吱,开开心心吃苹果。
——“怎么样,是不是有变好吃一点?”
——“好像是甜了一点,”
闻笙轻咬一小口,细品滋味:“不止一点点。”
迟绛变得很得意,指指闻笙手里的三明治:“其实它也可以很好吃。”
她又从书包侧边袋里掏出一支牙膏形状的巧克力炼乳,瞅准位置,挤在闻笙的三明治上。
面包片上立即出现一张可爱笑脸,憨态可掬。
“你看,是不是和jellycat的玩偶长得一模一样?”
闻笙的关注点却不在三明治上,她更好奇的是:“你怎么还随身携带巧克力酱,你书包里到底还有多少好吃的?”
“今天就只有这些了,但明天的敬请期待。”
迟绛抱着水壶咕咚咚喝起来,果足水饱,她擦擦嘴巴嘱咐闻笙:“吃饭很重要,我们每天都要好好吃饭。”
为了骗人好好吃饭,她每天上学路上都挂着耳机蹦蹦跳跳构思新的故事。
一份三明治,涂蟹黄酱,就变成痞老板惦记秘方的蟹黄堡。
一勺蜂蜜,吧唧吧唧,就抵达熊二的快乐狗熊岭。
吃饭再不是无聊的事,午餐时间变成迟绛的故事会。
她也是在偷看闻笙小口小口咬着三明治时弄明白:
喜欢一个人,就是喜欢和她一起吃饭。
她窃喜着,得意于自己的小心机,用一千零一个故事制造每一个新奇的日子,每天可以借机说许许多多的悄悄话。
说喜欢苹果或三明治的时候,其实都在心里悄悄悄悄想过:
我也是这样奇思妙想地喜欢着你。
可故事总有说完的时候,倒计时牌只剩区区两百天。
迟绛比谁都清楚,她就算再努力,也注定和闻笙考不到同一所大学。
单向度暗恋是有终点的旅途。
走廊里,她和祝羽捷站在扶梯边聊天,忍不住轻轻叹气:“再过不到两百天,我们两个的生活就没有交集。”
“可你怎么知道闻笙不喜欢你呢?”
祝羽捷觉得迟绛把事情想得太过悲观。
三年了,暗恋过闻笙的人不在少数,却从没有人和她表白。
似乎所有人都默认,递出去的情书一定会被退回,说出口的告白一定会被拒绝。
闻笙从没有给任何人接近的机会,也从不说令人遐想的话,只有面对迟绛时候,才肯透露一点点的真心,和一点点的霸道。
“可是喜欢一个人,会这么冷淡吗?丝毫不露痕迹?”
迟绛摇摇头,压住自作多情的念头:“算啦,我从来也没有想过在一起。”
不抱期望地喜欢一个人,就永远都不会失望。
“在意识到喜欢她的时候,我就想好告别的礼物送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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