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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旭刚刚是真忍不住,收到李妍年那个大白眼的时候心里还是听忐忑的,他忘记了很重要的一点,女人不管是什么年龄,总是爱美的,自己不知不觉把人给狠狠得罪了一把呢。
一场闹剧让田地里忙乎得快累断了腰的众人稍微放松了下,等三亩田都锄完,天都已经擦黑了。
李妍年心想着又劳烦了李大叔家一个下午,再怎么着也得请人吃一顿饭,不然说不过去。
李大娘却不住推辞:“晚上就不在你们家吃了,中午烧的菜还有呢,晚上不吃了怕搁到明天就坏了,下回啊,下回再上你们家来。”
李大叔也说:“心意领了,你们也赶紧回去,天色可不早了,这草就在埂上堆着,过几天我再过来烧。
到时候再看看地里的情况,看还能种东西不。”
李家兄妹见他们两口子十分坚持,也只好作罢,两家人趁着天色还有些光亮各自回了家。
一进家门,黑豆就累得瘫倒在堂屋沙发上——木匠按着李妍年的要求打的,虽然没有安海绵,但有厚厚的棉花垫着,还是挺柔软的。
李妍年笑着推毛豆:“去,快给你哥捏捏腿,我去烧饭,你们看着一眼旭子啊。”
旭子是赵旭的别称,一是不好总是小郡王小郡王地叫,二是也不好叫人小傻子。
既然是皇室子弟,他那个姓就是国,也不好连名带姓的叫,最后兄妹三个就一致决定,直接叫人名字算了,于是就有了这么个称呼。
黑豆两兄弟都朝她应了声,李妍年便放心往厨房去。
晚上本来是想弄鸡吃的,家里刚买了纸得了一百两金子,李妍年觉着可以奢侈一回,自己上村头胡寡妇家买的一只不到三斤重的小公鸡,用个柳条箩筐罩着打算下午烧了热水杀鸡拔鸡毛。
结果一个下午都在田里忙活进去了,别说杀鸡放血拔毛来不及,就是净肉给她,她也没法子一时半会儿地就把走地鸡给炖烂了,毕竟不是现代的饲料鸡,几个月就能出栏,肉质软烂得没什么嚼劲,随便炒一炒就能出锅。
家里除了还活蹦乱跳的“鸡肉”
,也就剩之前趁着办酒席,托人买的一堆大白菜和萝卜。
乡下地方就是这点不方便,想要吃个新鲜菜,家里不种就没得吃,连买都难买。
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李妍年对着一堆大白菜和白萝卜犯着愁。
洗完米蒸上饭,挑了颗白菜和萝卜,洗洗干净一个切段,一个擦丝,过油炒熟了,尝尝味道,倒也还过得去。
素菜要做得好吃,还是得油足味够才行。
她再翻翻自己之前随手买的一堆东西,倒是真给她找出一罐红油腐乳来,便拿个小碗挑了三块,也一同端上了桌。
没想到就是这么一小块腐乳,让黑豆和毛豆两个刷刷刷地吃下了三碗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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