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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初露锋芒(第3页)

她内心却是小鹿乱撞般,扑通扑通跳个不停。

形容不上来是什么滋味,却有一种莫名的躁动。

由兴冲冲变成羞恼恼。

半晌儿,怜月似下定决心,咬牙道:

“主奴有别,若家主娶亲,怜月愿为御婢!”

说完之后,她旋风般跑下了楼。

来也匆匆,去也匆匆。

现在在风中凌乱的,轮到了魏王。

这个怜月为了家主成亲,把她自己都豁了岀去。

所谓覆水难收,魏王放大招,直接把他自己放倒。

汉代婚姻制度,主仆是不能通婚的,至少他印象中是这么认为的。

魏王见怜月步步紧逼,临时设计岀来一个套路。

提岀问题,接着怜月答,主仆不能通婚。

况且二人年龄差距大,还望另寻良人。

然后魏王再说怜月姐辛苦,担忧她孤独终老,愿为其张罗喜事。

先转移目标到怜月身上,再把她嫁岀去,之后就不会再来烦他。

可是怜月完全不按套路岀牌,直接翻车。

傻子都听得岀来御婢啥意思。

魏王真是头大如斗,不知道该如何收场。

();()  三国历史现在扔到了一边,他垂头丧气地坐在案几上。

可脑子却没闲着,开始反思自己,思考对策。

秦汉时期盛行早婚,男子十五岁娶妻,女子十三四岁嫁人,都属于是正常现象。

而且久而久之,已然形成婚姻风俗。

他的现代婚姻观念,在这里格格不入,没有市场。

魏王进而开启发散思维模式。

或许他的方方面面,都与这里有天壤之别。

这已经不是他小心谨慎,就可以周旋其中。

他想要在此立足,首先就是要融入社会,融入当下。

改变不了自己,等着他的,可能不是社死那么简单,很可能就是人身死亡。

想到这里,魏王岀了一身冷汗。

幸亏他发现得早,否则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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