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以为是哪个小孩坐在车上玩,直到两只穿着黑色帆布鞋的脚露出来,她才看清楚那是个高高瘦瘦的青年男人。
那男人半躺在购物车里,看起来很悠闲,身下是被踩瘪的各种汽水易拉罐,可口可乐最多。
那男人按了按底下的可乐罐,换了个姿势继续半躺,他穿着黑色卫衣,黑色卫衣里面还是黑色的,只有卫衣的拉锁在惨白的月光下反射微弱的金属光泽,那衣服的料子很好,作为常年在服装城摸爬滚打的卖家,她几眼就看出那衣服很贵,无论是版型还是料子,可惜拉锁坏了,只有一半拉锁还在衣服上,另一半不知所踪。
92.
她不知道他想干什么,他挡住她的去路,也不与她眼神对视,也不让她轻易离开,好像对她的一切了如指掌。
“你想干什么?好狗不挡道!”
她又攥紧手里的挎包,架势有点像高中语文班主任对辍学小混混劝学。
那人还是不说话,拿起手边的东西晃了晃,然后扔到她的脚边。
不需要多辨认,她对那包东西很熟悉,甚至仅仅通过对声音的判断就知道,那是一包综合水果口味的棉花糖,是宋宇最爱吃的零食。
突然她的腿就软了下来,没有从前与人争斗的强硬与坚决,上门要欠款的那一次,她把她的手放在菜刀下也没有这样害怕,不是困兽之斗,是来自内心深处的恐惧,她看见宋宇最爱吃的小零食被扔在这黑暗里,就像看见软乎乎的宋宇被裹挟在一堆硬邦邦的金属废料里。
她最害怕的事情。
“你要多少钱?我都给你!”
她马上把挎包拉开,展示,把里面的所有东西都倒出来,包括她的几片卫生巾。
那人还是没说话,只把一只脚抬起,轻轻地踩在购物车推手上。
她只能下跪,双手合十央求,做她平生最讨厌的事。
她也跪过,向父亲母亲,或者向丈夫,向一切权威和暴力,她为此想过,死都不要再下跪,死是一瞬间的事情,而下跪的时刻会永久地藏匿在她的记忆中,每当感到幸福快乐时,就要联起丝丝缕缕的腐朽残酷的记忆敲打她,告诉她,人生是不幸的。
此刻,她的身体比她更迅速地领悟了,还有比自己的灵魂和肉体更重要的事物——她可爱的儿子。
那人终于说话了,问她,“你和陆孝很熟悉?你知道他多少事?”
她的眼泪突然滴落下来,有点像决堤的江岸,很快哭的停不下来,她断断续续地说,我也不清楚。
“他是不是有一个男友?”
她忽然知道眼前的人是谁了,原来她和陆孝已经那么熟悉了,对于以前隐秘的往事,陆孝只在醉酒的时候偷偷同她讲过,她也只当听一阵风,一会儿就过去了,而当这个从风里走出来的人站在她面前时,她才真真切切地感受到,啊,原来确实和他讲的一样,如他所说。
“是有一个,但是我们都没见过,没有骗你,这个人被陆孝藏的很深。”
“藏?”
听到她这么说,那人立刻从购物车里跳下来,能感觉得到,有人真的会因为一个从没见过的,甚至不知真假,不知是否存在的人而怒火中烧,熊熊燃烧起雄竞的火,好大一场火,势必要把所有的一切烧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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