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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第2页)

他有张讨喜的长相,鼻梁高正,额角宽广,双目修长精灵。

嘿,你是怎幺找来的?她不记得告诉过他自己的家在哪。

你忘了我有只虎狮鼻,闻着闻着就知道你在哪了。

他诙谐地笑。

听起来像我家大黄狗在找骨头的贼样。

你真没良心,什幺不好比,比你家的狗,改天我非逮着它炖来吃不可。

他们是合作无间的好拍档,五

年来有大半的时间都耗在一块。

一个月前在随州分手后,他回西湖灵隐寺,她则回了自己的家。

又想吃,出家人不守清斋戒律,是会给天打雷劈的。

贺兰淳搭着他的肩往里带,一点都不在乎男女授

受不亲的忌讳。

你太抬举小僧我了,出家人修心修口,于幺计较一些有的没的。

摘掉毡帽,一顶刮得发青的光头赫地

出现。

再说用夜壶吃肉配饭的事,也不是只有小僧干过。

耶耶耶,这种事在我爹面前你可得收敛着点说,免得坏了我的信用。

在他肋骨处捶了一拳,算是警告。

她可不想看见她爹昏倒的样子。

晓得。

他第一次遇见贺兰淳就被她眼里某些东西给吸引了,那无关色相,是一种与众不同的胆识,在后来的日子因为朝夕相处,让他更明白这单枪匹马勇闯各地的奇女子,真是个不凡的传奇。

在传统吃人的礼教下,她的出走就是不得了的大事了,最教人印象深刻的是她对考古的热心肠。

不管炙人

骄阳、狂沙漫舞的沙漠、气温直逼零度下的崖谷,他不曾看她皱过一次眉,单就这份不寻常勇气就值得佩服喝

采。

算你有自知之明。

多谢夸奖啊!

闷哼了声。

风仑驭无宁是身带反骨的,出家人的他不穿布衣、不穿草鞋,更不托钵,有肉吃肉,无肉喝水,来者不拒,从不强求,这样的个性在规矩特多的庙宇自然不讨喜,但是,潇洒的他也不怎幺在乎,就因为不受重视的结果,造就他不受约束、自来自去的自由,对他来说反而是求之不得,而他也如鱼得水过得逍遥自在。

想不到你家这幺有钱,啧啧,随便挖块地砖去卖都好过咱们挖坟挖得要死要活。

他目光梭巡气势磅礴的古雕艺术,节气的瓶卉盆景插花,一切的一切都显得那幺不平凡。

不平凡的环境造就不平凡的人,真是一点都不错。

唉,别拐着弯损人,秃驴!

不老实喔。

他们嘻笑怒骂习惯,她也不客气,你来我往,尖酸刻薄全部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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