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斯言显然也听见了孟鸣跑过来的动静,于是他侧过了头,看见孟鸣奔跑的模样,他笑了笑,说道:“跑什么?这么着急。”
孟鸣突然感觉自己有些紧张,他将怀中的鲜花花束递给谭斯言,说道:“斯言,这花送给你。”
谭斯言有些意外,但还是接了过来,随即孟鸣又将脖子上的金牌摘了下来,挂在了谭斯言的脖子上。
谭斯言有些受宠若惊,他推拒道:“这不好吧,这是你的金牌,你怎么能送给我呢?这么贵重的礼物我可不敢收。”
孟鸣却按住了他的手,说道:“斯言,我们之间哪有什么你我之分,这块金牌是我为你赢的。
这是你第一次来看我的比赛,我很开心,所以这块金牌你一定要收下。”
孟鸣的话都说到这份上了,谭斯言也着实有些不好推拒,于是他只好恭敬不如从命的收下了。
孟鸣这金牌挂在谭斯言脖子上时,谭斯言第一次感受到了金牌沉甸甸的分量,但同时,他也感受到了自己心上沉甸甸的分量。
面前的这个人,表露出来的一切都显得太喜欢他了,谭斯言自觉自己受之有愧。
对于孟鸣,谭斯言是喜欢的,但谭斯言也很清楚的知道,他对于孟鸣的喜欢,绝对不会是出于爱情。
同时,谭斯言也很清楚的知道,他既然无法回应孟鸣的喜欢,便只能尽早的和他将事情说开。
就在谭斯言思考着该如何说清楚时,面前的孟鸣深吸了几口气,说道:“斯言,我喜欢你。”
其实类似这样的表白,孟鸣此前已经和谭斯言说过了无数次,但这一次,谭斯言却觉得他还有别的话想说。
孟鸣深吸了几口气,表情是难得的局促和认真,他说道:“斯言,我已经喜欢了你整整十五年了。”
听到孟鸣这话,谭斯言也有些震惊。
十五年?也就是说,孟鸣从小学起就开始喜欢他了?
连谭斯言都才喜欢司珩十年,孟鸣对他的喜欢,是不是太早了些。
“斯言,从我们小学起,我就开始喜欢你。
那时候那么小,起先我并不懂什么叫做喜欢,只是觉得每天都很想要在学校里看见你。
因为有你,所以每天早起上学好像变得不是那么难捱。”
“后来我长大了些,这才明白原来那种心思就叫做喜欢。
和你坐同桌的那些日子,是我最开心的几年。
直到后来我跟着家里人出了国,我都依旧对你念念不忘。”
“直到你二十一岁那年来了美国,我开心极了。”
“但我们已经分别了那么多年,我不敢唐突的去打扰你,只好一直默默的关注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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