兽人族的外貌条件也是跟修为高低有关系,景烨若是变成黑狼一定是最帅气的那种狼,可惜他毛的手感并没有兰宁想象的那么好,大约是景烨平时没有保养的习惯。
但是爪垫很q弹,揉着很舒服,她这一刻懂了养宠物的快乐。
【景烨好感+5,总好感:47。
】
看兰宁很专心的揉他的爪子,景烨觉得这跟直接摸他手没什么区别,好软,好舒服。
而一边旁观的宣末似乎现了兰宁喜好,同样是毛茸茸的生物大约也是很喜欢毛茸茸的吧!
他想起那只被自己养在府里的白猫,最近跟他很亲近,小家伙也是可爱的紧,只喜欢往毛茸茸的地方靠。
只可惜他的原型是白鹤,也不知道兰宁会不会喜欢。
宣末有些惆怅。
正在他们这边其乐融融的时候,那边打架的两人分出了胜负,玄珩一脚将半死不活的才殇踹飞老远,转身就看到自己的小猫儿握着景烨的手。
玄珩:“???”
他刚刚光顾着打架忘了身后这俩虎视眈眈的,怎么一个不留神他的猫儿跟景烨关系这么好了?
“小乖。”
玄珩忍不住想让兰宁不要离他们那么近。
“王爷?你打完了?”
兰宁短暂松开景烨的手,没注意到景烨脸上一闪而过的失落,“宣大人说那个人浑身都是毒,你有没有受伤?”
看她还关心自己,玄珩身上的寒气总算是散去了些,他招手喊兰宁到自己身边,“有事的是他。”
那个家伙比起前些年的确长进不少,但比起他还差得远,若不是那一身腐蚀的毒有些麻烦,且他抱着不杀了那人的心思,不然用不了这么久。
玄珩揽着兰宁的腰,双眸轻飘飘扫了一眼那边两个男人,“你们刚刚在聊什么?”
他怕吓到兰宁,没有直接质问兰宁为什么拉景烨的手,他也希望兰宁能坦白从宽。
兰宁看玄珩这面瘫的样子就知道他吃醋了。
“我听到外面的声音,想出来找你,然后被那个男人拦住了,他好像想对我做什么,尚书大人和将军及时赶到救了我。”
兰宁坦白刚刚在这里生的事情。
“后来你跟那个人打起来,我们就站在旁边看。”
说起这个兰宁的双眸就变得亮晶晶的,“王爷,将军的狼爪揉着好舒服!
你每次揉我爪子的时候也是这样觉得吗?”
【景烨好感+2,总好感:49。
】
玄珩的确没想到因为这个,他不禁朝景烨看去,堂堂镇国大将军,凭着一张天生的冷脸吓退一众人,居然亮出自己的兽爪哄小姑娘,这要是被狼族的人知道,不会对他的高大形象造成影响吗?
他倒是想调侃一下,可惜那人已经把手变回去了。
玄珩还是醋,他狠狠揉了两把兰宁的猫耳,“你昨晚还说我的尾巴抱着很舒服,今日就喜欢别的男人的爪子?”
他真想把这个喜新厌旧小没良心的咬死。
但他还是舍不得。
“我还是喜欢王爷的。”
兰宁真诚道。
玄珩的蛇鳞摸起来像是玉,而且还很硬,他变成人后,身上的皮肤也是如玉般冰凉顺滑,摸起来是很舒服的,若现在换了夏天,她肯定寸步不离的跟着。
只是兰宁畏寒,看到毛茸茸的暖和地儿就挪不动脚。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胭脂没有穿越前的人生目标只有一个活下去 胭脂穿越后的人生目标活下去,做个有钱的小寡妇 贤王爷在没有遇到胭脂之前的人生目标只有一个活下去 贤王爷在遇到胭脂后的人生目标活下去,赖...
游玩时坠崖的肖鉴,意外穿越到地球的平行世界,成为一个名为萧剑的大一新生。两世为人,仍旧不改低情商的人设,却收获了无比珍贵的爱情,友情,亲情。...
叶笙歌是叶家好不容易找回的真千金,哥哥们却对她处处责怪辱骂,将假千金叶珊珊宠上天。叶笙歌果断不伺候了,和叶家断绝关系。离家当天,叶笙歌与豪门大佬傅予深闪婚领证。对假千金处处忍让?对哥哥们卑躬屈膝?这次绝对不会!当马甲一个个掉落,叶家人逐渐看清了叶珊珊的真面目,悔不当初,跪在雨中痛哭流涕求原谅。叶笙歌被男人抱在怀里,温柔宠溺,老婆,该生宝宝了。...
体育大学教授穿越到了1929年,成了一个逃难来沪的十五岁少年。在这个时代,100米跑11秒就能拿到世界冠军跳高还没有发明背越式技术乒乓球还没有弧圈球篮球运动员还不会跳投足球是五个前锋。也是在这个时代,...
她曾经历了长平之战,鉴证了数十万人的坑杀。她曾率领大秦铁骑,与六国逐鹿天下。她见过天下三分,山河破碎。也听过那袅袅的隆中琴音。贞观盛世她曾一醉今朝,那千古女帝又是如何芳华?她鲜衣怒马过,也曾羽扇纶巾。做过田舍农,也为过教书生。却没人知道,这么一个人,活了两千年。嘛,比较轻松悠哉的历史文吧,因为个人原因可能并不能做到完全符合历史,经得起考证。但我会尽力查全资料来写的。第一次写这种文章,我还是希望写的有趣一些,哈哈。最后,变身慎入哈。...
修仙界玄门大佬元小姝,渡劫不成,灵魂重生在现代家境不好的女孩身上,她利用精通的玄门五术,算命赚钱,治病救人,炼制无数奇药造福百姓,也把赫赫有名的名门大少给征服,和忠犬大少甜甜蜜蜜,生下几个可爱至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