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归南弹烟灰的动作一顿:“跟?”
“那我换个不太体面的词……”
付枫晚的手指在孟归南脸侧轻轻划过,“包养?”
孟归南看着付枫晚盛着笑意的眼睛,在一瞬间突然意识到了一件事,那就是上位者都是一样的傲慢,没有例外。
孟归南垂下头,用鞋尖踩灭那抹苟延残喘的火光,随后笑着说:“包养……可我喜欢男人啊。”
-
孟归南从包厢里退了出去,对着玻璃墙面做了好几个深呼吸,才在耳麦里嘱咐酒水间准备两瓶赤霞珠。
凌晨一点四十,302叫了包厢服务。
会所里最好看的几个年轻男孩儿围坐在两人四周,其中一个正半跪在付枫晚身前,手肘搭在她的膝盖上替她点烟。
“黎明之前。”
付枫晚扬了扬手指,“五杯。”
“黎明之前”
名字好听,实际上是会所里很畅销的一款调制酒。
以号称“生命之水”
的高度数伏特加为基酒,加入蓝橙力娇酒和椰子朗姆酒,味儿冲,度数高,一杯下去就能撂倒一个酒量不太好的成年人,这会儿听付枫晚说要五杯,他劝阻道:“付姐,酒烈,影响睡眠。”
“这不是你该操心的事。”
付枫晚不在意,孟归南更不在意,他笑了笑,回道:“好的,稍等。”
酒水间将酒送来,孟归南将它们端进了包厢,刚放下,就听付枫晚问:“小南,你真的喜欢男人吗?”
“我要是喜欢女人,肯定一早就跟您走了,放着好日子不过,我不是脑子有病吗?”
付枫晚像是接受了他的这番说辞,扬起下巴点了点桌上的酒杯:“好,这几天我思来想去都觉得心里不舒坦,你把酒喝了,咱俩这事儿就算过去了。”
孟归南迟疑了一瞬,他可以选择不喝,毕竟陪客人喝酒不属于他的工作范畴。
但不喝就意味着彻底得罪付枫晚,失去这个常客对他来说是比喝下这几杯酒更加让他无法接受的结果。
桌面上的酒液在香槟色的灯光中泛着幽暗的蓝光,孟归南看了一眼起哄的众人,端起了酒杯:“付姐,敬你。”
漂亮澄净的酒液进了喉咙就变成了被火烧红的刀片,一寸一寸刮过他的食管,最后进入胃部。
它们经过哪里,就在哪里燃起一片火。
喝完五杯“黎明之前”
,孟归南的手指抖得几乎握不住杯子。
酒杯放置在蓝翡翠大理石制成的台面上,磕出清脆的一声响。
“行了,结账吧。”
酒意在缓慢上升,孟归南赶在身体还没被酒精彻底接管之前,火速帮付枫晚结了账,又叫了代驾,送她们下楼。
临上车时,付枫晚扯着孟归南的领带,把人往身前拽了拽,像是不太死心地又问了一遍:“你真是个同性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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