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怒中的向筱楌闻言,那叫一个惊喜意外啊!
只是……
古人诚不欺我,事出反常必有妖!
惊喜的情绪还没来得及从心里外化到脸上,就看到秦炜晟缓缓将摊在茶几上的合同合起,“只是,这份合同,你自己收好。”
吼吼吼!
还以为这个吃人不吐骨头的混蛋居然良心发现了,敢情……
嗷嗷嗷!
她果然是太傻太天真了!
向筱楌死死地瞪着某个该千刀万剜的混蛋,两只好看的桃花眼里,冒着熊熊烈火,小手儿攥得那叫一个紧啊,仿佛能徒手揍死一只狮子,可她现在就只想徒手揍死一只混蛋!
混混的蛋!
如果不是这份合同直接关系到顶头上司敏姐的去留问题,她真的宁搭上自己的工作,也一定要把这个该死的混蛋给胖揍一大顿!
可是啊……
老天爷为什么要这样子对待她呢?
这样不就是逼得她不得不应下这三个能上天和太阳肩并肩的狗屁条件么?
气到极致,向筱楌忽的就想起《孟子·告子下》里的那句话——故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
这段话,可曾激励鼓舞过不少英雄好汉,今天,她就自欺欺人的当这三个条件就是天将降大任于她的身上,所以才故意来折磨她的。
而且,桃花眼里的怒火渐渐熄灭,狡黠地眨巴着,而且,以后的日子,谁折磨谁还不一定呢!
毕竟她已经不是五年前那个单纯得像个傻子似的向筱楌了。
默了会儿,她又在沙发上坐下,把被秦炜晟合上的合同重新打开,翻到需要签字盖章的那一页,再次把笔和合同一起推到秦炜晟面前,“你把它签了吧。”
动作跟上次一样,表情却迵然不同,毕竟第一次把合同推到他面前时,那三个让人恼火得不行的条件还没出来呢,所以她一脸谄媚的笑容,明艳夺目。
现在,想必没有谁在答应了那样屈辱的条件后,还能笑得出来的吧?
秦炜晟深不可测的墨瞳里,疾速闪过一缕儿奸计得逞后的得意,当然,像他这样的男人,绝对不会在此时骄傲自满的,所以那丝儿得意,除却他本人,估计谁都没有发现,包括坐在他侧边儿上的向筱楌。
鹰眸静若深潭般淡淡地朝她斜瞥过来,削薄的双唇轻轻扯动,“你确定要我签了这份合同?”
“签!”
某个小女人一脸视死如归的悲壮表情。
秦炜晟保持着斜视的姿势,黑如墨色的双瞳一动不动地凝视着向筱楌,小半晌后,才见他起身,往办公桌后面走去,打开电脑,十指灵活而轻快把键盘敲得噼里啪啦地响,很快,就听到打印机响了。
就在向筱楌刚猜到他在做什么时,一张写有那个三个吐血条件的a4纸已经递到她面前,男人的声音清冷平静的声音也随之落下,“把它签了。”
……
这么小心谨慎,难怪能把秦氏做得这么大。
已经无路可走的向筱楌提笔,十分爽快地在上面签上自己的大名。
到了这会儿,除了签字,她还能怎么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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