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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上刻着:“活着”
,用的是大贵族间和教会常用的哥德花体。
是啊,活着。
只要活着就还有希望,只要活着明天就永远是个未知。
管他什么意义、理他什么主义,先要活着,还得活得好些才成。
心结一去,罗格又活了过来,仿如放下了一个巨大无比的包袱一般。
只是这风月,什么时候又学会写字了,还写得龙飞凤舞的,颇有自知之明的罗格知道自己与风月比书法,就如魔法学徒和大魔导士之间的差距一般。
胖子蹲了下来,用手指顺着地上的刻痕轻轻的描着,感受着木刺轻轻的刺在指尖的感觉。
街道上渐渐喧闹起来,偶尔也会有一辆马车呼啸着驰过。
罗格略微梳洗,准备出去走走。
他推开了房门,一股骤风带着寒气钻进了他的脖子,让他打了个哆嗦。
街道上一片喜气洋洋,宾舍大道富人区的那一边,多是深宅大院,各色的彩带、彩球以及以魔法光芒照耀的雕塑,将这些大户人家装点得花团锦簇的。
大道的另一边则多是罗格那小楼一样的房舍,适合中等偏上的人家居住,相形之下,就寒酸得多了。
宾舍大道十分宽阔,路中央有一条绿地,种植着修剪得整整齐齐的常青灌木,每隔数米,就会栽种一棵雪松,将两边有意无意的隔离开来。
虽然住在宾舍大道上的人们,在里尔城中只能算是勉强混入上流社会,但这道断断续续的绿色隔离带却让他们感到与中产阶级有了一道实实在在的距离。
尽管这安全感只是心理上的,不过仍让宾舍大道两边的地价相差越来越大。
看着充满节日气氛的城市,四处喜气洋洋的行人,罗格益发感受到了心中那道巨大的,无法填补的空白。
虽然风月的留言让他暂时压抑了心中的悲伤,却并不足以让他空旷的灵魂重新饱满起来。
突然,一股思乡之情涌上心头,也许,该是回家看看的时候了吧。
虽然罗格对自己的家没有多少眷恋,最近一年来也完全断了联系,但毕竟是与自己血肉相连的亲人啊。
幼年时候,老里弗斯每次喝醉酒,都会拿下人出气,有时罗格倒霉遇上了,也会挨顿狠揍。
但是不管怎么样,他毕竟是自己父亲,回家看看吧。
回家。
这个念头一起,就再也不可抑制了。
也许自己只是需要一些亲情或者是感情来填补心中的这个空白吧。
但不管怎么样,还是回去一次吧。
小时的花树,还在茂盛的生长着吗?那小镇上的民众,还是一样的朴实和好欺负吗?还有家里的婢女苏拉,自己的第一个女人,还在吗?
新年祭礼很长,足足有两周的狂欢,是莱茵同盟最重要的传统节日。
罗格抓紧时间与一群损友们聚了聚,言明自己准备离开十天,回家看看,众人也都表示理解。
其后罗格一边通知奥菲罗克,一边收拾行装。
费斯熬了一个通宵,终于将罗格原先的全身盔甲改造完毕,刚好赶得及第二天清晨罗格的起行。
新年第二天,罗格跨下一匹通体乌黑的高头大马,一身雪亮的圣骑士全身甲,身披猩红的天鹅绒披风,造型古拙的长柄战斧挂在马股上。
罗格身后是十个全身披挂,威风凛凛,杀气腾腾的龙与美人骑士。
这些骑士都是属于孤家寡人类型,就算是新年也无亲人可以团聚,这段时间又在军营里被训得狠了,听得队长大人要衣锦还乡,拼死拼活的跟了上来。
众败类们本来也想去游山玩水一番,但听罗格家乡穷山恶水,民不过数千,兴趣就有些缺缺。
再者战神之锤正是创业之时,也的确不能离开,是以都留在里尔城,出则练习屠宰之技,入则苦修杀人之术。
相送千里,终有一别。
一众贵族恶少们各自订下了需要的土产之后,心满意足的回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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