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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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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到第六天晚上的文艺表演,秦琛代表五班上台,单手拎着吉他,坐在舞台边缘。

他脱了上身的迷彩服,里面是自己的黑T恤,下摆扎进裤子里,宽大的裤子穿在他身上倒不显臃肿,反而有种慵懒的气质。

学校不要求他们剪寸头,只要不烫不染,不是杀马特非主流的发型就行。

秦琛开学前刚剪的头发,不长不短正合适,他低头试着音,摇摇头,对借给他吉他的教官说:“教官,你这吉他多久没调音了,都能跑回我家了。”

教官:“……”

秦琛凭着自己的音感调好音,话筒架在嘴边,等场下安静下来后,他才慢慢拨动琴弦。

是一首很经典的老歌,旋律悠扬,像是奔跑在秋季的麦田里,扭头一望,远处天边是渐渐泛起的黄昏。

乐初白终于对晚会有了几分兴趣,不是因为上面的人,是因为这是唯一一首他听过的歌。

他们就坐在操场上,离舞台并不近,前面乌泱泱的人,不少举着手挥舞的,整个场地的灯光都来源于路灯,舞台并没有专门的打光,他更是看不见唱歌的人长什么样子。

秦琛唱得感觉比原版慢了一点,嗓音不如原歌手的低,少了几分阅历,多了一点儿青春的气息。

前面表演的都是劲歌热舞,秦琛这首歌倒像是拿着薄荷冰茶,送到乐初白面前,微笑着询问他要不要喝一杯?

他清亮干净的声音夹杂在周遭同学的欢呼声中,乐初白静下心来捕捉他的歌声。

直到他弹完最后一个音符走下台,乐初白还是没看清他的脸。

不过也不算一无所获,他听完了一首喜欢的歌,知道了这个叫秦琛的人,声音挺好听的。

*

新生群里不知道什么时候办了一场校草评选大赛,入围了几名选手,迟迟没有定下来。

管理员发起投票,秦琛和乐初白的票数遥遥领先,不过因为不是全部人参与,这个结果也不作数,就当是他们自娱自乐的产物了。

这件事很快就过去了,没什么人再提起。

乐初白的高中生活很无聊,上课、吃饭、放学去打工、回家睡觉,每日重复,他没什么时间关注外界的故事。

其他人八卦的无非是谁给校草秦琛塞了情书,宿舍楼下亲嘴的小情侣又被抓了,食堂左一窗口的阿姨打菜手抖……

并不是他关心的事情。

他前桌后桌都和他一样,下了课就掏出作业来写,于是他们这一块区域像是与世隔绝了一般,很少有人聚在这里。

第一次被围得水泄不通,是秦琛转到他们班那天。

已经高二下学期了,竟然还有转班的,乐初白出于好奇,从作业堆里抬起头,朝讲台上看了一眼,恰好和他对上了视线。

有些眼熟,听到他自我介绍后,乐初白才记起来,是那个校草。

他继续做题,忽然本子上出现两颗糖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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