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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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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听他说完,然后踹了他一脚。

小学时代,人都说是无意识时代,可我觉着我有意识,有记忆,不光有,还特强烈,因为那是我人生中相当灰暗的一个时期,如果说我的父母在“史无前例”

的那些年经历了一段血色人生,那我的那几年,便是灰色的了,我清楚记得给我起外号的那些人都是个什么嘴脸,我更清楚记得从农村被放回来的我爸,在听见有人叫他儿子“小九儿”

时,是个什么表情。

男儿有泪不轻弹,可那一刻,我爸眼圈儿红了。

“小九儿”

这个外号,从那时起就一直跟着我,跟了我三十几年。

我没能甩掉它,而实际上,我也无力去甩掉它,尤其是在我爸大声叹着“老子让人扣了屎盆子,儿子跟着溅了一身脏,留着吧,留着让人看看这个丧心病狂的世道!”

之后,我突然想,小九儿,这个臭老九的儿子,兴许应该有这么个名字。

好多时候,我以我这个“臭老九”

的父亲为荣耀,那么就让我这个“小九儿”

也斗胆以自己为荣耀一回吧。

我混的不比别人差,我何不以自己为荣耀呢。

童年,在没有父亲陪同下长大,我印象最深的,是母亲的眼泪,和家里被抄过多次之后的惨象,这些境况直到进入七十年代末期才有所好转,那时,我十一二岁,那时,我离开小学,走进初中的门槛。

那之后,我认识了裴建军,和周小川。

这两个人是我的哥们儿,可能是老天爷注定了我们仨这么些年来的缘分,人家说,“缘,妙不可言”

,我同意,因为我们三个性格完全不同的人凑到一起,还始终未能散伙,便是最佳的佐证了。

裴建军论年龄,是我们中的老大,可要说心理成熟度,他又是最低的一个,这小子就像条忠犬一样追着周小川,追着那个跟后来央行行长同名同姓,长得却分外阳光,笑容也分外灿烂的人,那个人,最终成了“桥”

的队长,成了成就了我,也让我在其中受了不少罪孽的角色。

至于我们仨第一次遇见,没记错的话,那是个大雪初晴的日子,远远的就瞧见两个玩儿的挺疯,脸冻得通红,棉帽子却似乎在冒热气的人朝这边走过来,一高,一矮,一样的瘦。

好像记忆中那个年代的孩子几乎没有胖的,倒也并非生活质量有多么低下,只是那时的孩子不像现在这般整天团在屋里对着电视电脑一天一天不挪窝,我们小时候,属于最典型的“胡同串子”

,写完了作业,帮家大人做完家务,就光剩下满处垮溜了,我们自己做玩具,绷弓子,木头手枪,铁丝鸟笼子,都是称手的玩意儿。

冬天,马路上车少得很,护城河也冻了冰的时候,我们常拉着各家自制的冰橇玩儿个够,有时还真就能折腾到连棉帽子都散出热起来。

我并不遗憾朋友不多的我比别人少了许多这样的机会,认识了嚼子和川儿之后,我的生活中乐趣多了起来,就像是为了弥补儿童时代的遭遇一般,时不时的,我真觉得跟这两个人在一块儿,快乐得让我都怀疑其真实性。

对了,忘了说,“嚼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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