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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麟王朝的王名叫布兰克斯,是一个强壮而威武的男人,他单手将地上狼狈不堪的三王子提起来,冷冷道:“丢人!”
三王子痛哭,鼻涕眼泪都蹭到布兰克斯的身上,“大哥,你终于来了,我以为……大哥,你要为我报仇……呜呜……”
布兰克斯将三王子递给身后的随从,抬头直视不远处的非渊,“艾瑞斯塔……你还活着。”
非渊慢慢降到地面,身后飞舞的触手却没有收回去,“让你失望了。”
布兰克斯点头,“确实。
……胜者为王败者寇,很显然你输了,现在你要报仇吗……不过……”
他盯着非渊身后飞舞的触手,意味深长。
“用那么残弱的东西对付我,不自量力!”
布兰克斯冷哼。
非渊沉默不语,墨韵不解,金麟的王为什么用‘残弱’来形容非渊的触手。
墨韵的不解,在布兰克斯和非渊对打的时候有了答案,布兰克斯拥有很多对的触手,因为他身形太快,墨韵数不清,但是有一点他可以很清楚的看到,非渊的触手和布兰克斯的触手有着巨大的差别,非渊的触手细弱、没有光泽,在布兰克斯的面前就好像面团一样不堪一击。
断裂的触手不断从眼前飞过,墨韵担忧,飞速上前裆下布兰克斯的又一次攻击。
非渊的触手有无数根,如果不能一次性的将他的触手全部毁掉,它们会永无止境的再生,虽说是如此,但是他的脸色渐渐发白,看来触手的断裂对他的影响颇深,墨韵更加担忧。
布兰克斯嚣张的大笑,“以前你就像一个神祗一样,高高在上,我只能远远的仰视你,如今……哈哈哈,你是如此的不堪一击,你的触手已经坏死过两次了吧,你以三代触手和我硬碰硬简直是自寻死路!
我今天会让你死的连渣都不剩!”
三王子在后面大喊:“大哥威武!”
非渊和布兰克斯又斗在了一起,墨韵很难插上手,听着三王子的叫唤,他想了想,闪身来到三王子身边,保护三王子的人不是吃白饭的,在空气异动的时候就拉着三王子躲开了,并挥手让周围戒备的护卫们攻击墨韵。
以一敌百,墨韵虽然有那个能力,不过现在他却不想浪费时间,直接将墨血他们召唤过来。
敌方人数过千,墨韵这边过百,以一敌十,还算游刃有余。
最后,三王子被墨韵抓住,根本不用墨韵动手,三王子很给面子的向布兰克斯呼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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