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黑色异军却特别凶猛,从敌军后方厮杀起来。
我顿时明白。
原来这是我军另外五万人。
他们着这样的服装,在后方与敌军厮杀,不但让他们腹背受敌,而且如果不瞧仔细,疲于奔命又欠训练的敌人一定会手脚大乱。
松开紧握的手指,舒出一口气,这场仗,我们是赢了。
我是顾不得衣衫湿透,狼狈不堪的模样,刚打开城门就急急的奔了出去,二叔骑着那匹枣红色的大马,咬着唇朝我笑,策马过来,一手捞起我,贴着铠甲与他相拥。
周围是战士的高呼,衣衫上是雨水与血迹,他更是带了几分伤,可这有算些什么呢,此刻能抱着他,明白拥有着这样一个优秀的男人,比什么都幸福吧。
与他相吻,当着众人的面久久不愿分开,只想当着所有人说出誓言,我爱你,我爱你,我爱你。
让这通俗平常的爱慕成为我今生今世唯一的刻印。
作者有话要说:谢谢滋滋的长评,恩恩
隔阂
战争的胜利当然是醉酒畅饮,我先是自己换上干爽的衣服,二叔已脱下铠甲,我仔细一瞧,手臂,腹部都渗出不少血迹,自然大惊,忙撩起他的衣衫查看,他脸上笑着调侃我,却是真真受了伤,伤口虽然不深,却也流了不少血,忙为他擦干伤口,细细敷上药,因为腹部的伤口比较尴尬,就交给了他自己。
他却不依,耍赖的斜坐在椅子上,一动不动。
我见他此刻如同小孩子般,也不好跟他见气,本想喊丫鬟进来为他整理,又有些吃醋,还是红着老脸,亲自上阵,手脚却故意放重了些,惹得他闷哼,心中听着直爽,脸上也露出促狭的笑来,二叔这个人精却轻轻俯在我耳边说:“你喜欢听我叫吗?”
我心里倒是回答喜欢啊,叫大声些嘛,嘴上还是不敢放肆的,只好狠狠的瞪着他。
他不顾我脸色难看,又一把将我搂在怀里问:“今日谁让你去城门的?淋这么多雨,伤风怎么办?”
知他是关心我,心中甜蜜,还是嘴硬:“我当然是自主去欣赏你的飒爽英姿的,顺便看好你,万一你被人掳回去当压寨夫人了,我要怎么办?”
他重重的捏着我的脸颊,叹口气:“你呀。”
我一时冲动,脱口而出:“二叔,有空了我们就结婚吧。”
因为刚刚那个尴尬的话题,和我们玉倾公子的尴尬反应,让我也些闷闷不乐,他怎么能出现那样的表情我,似乎从未考虑过给我名分样,呐呐不成语。
我借口不太舒服,没有去庆功宴,雷雨似乎也为了这战争的胜利而停歇,雨后却无清凉的感觉,只是觉得有些闷热。
我想,我是考虑得太多了些,知道男人不喜欢被婚姻绑住,可是,可是...可能是我太多情。
前厅人头攒动,应该是热闹极了吧,那都是这些拿性命相搏的男人应得的,我看这繁星满天的景色,越发觉得寂寥,好像突然从一个至高点跌到在人生中间。
打消自己的念头,算了,去看看之觅得了,不知道他睡了没有。
之觅当然没睡,不但没睡还失去了人影,这就算了,可跟他一起失踪的还有我们最重要的把柄,黎清泉同学,而听看守说,是之觅公子打着我的旗号领的人。
因为二叔有给过我随意处置黎清泉的权力。
你看,夏日还没完,我却突然步入了秋天。
这转瞬太快,快到我还没来得及眨眼。
到底是乌云繁星,不给我缓冲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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