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弟两个闹了别扭,刘婶看在眼中,因为习以为常,所以劝都没劝,晚饭摆到桌上,一人喊了一声,便提着空篮子出去忙了。
再大气都大不过吃饭,余舒爬起来三下五除二配着咸菜喝了一大碗玉米粥,瞅瞅余小修床上鼓起的被子,因还在气头上,既没喊他,也没洗碗,出去刷牙洗脸,回床上拉下帐子,脱了衣裳闷头就睡了。
这一觉一直到第二天早上,早睡早醒的余舒拉开帐子,伸着懒腰,打着哈欠,看到屋门口的饭桌上摆好的清粥早点,昨晚的气闷早就烟消云散,反而觉得她昨晚的行径太过可耻,同一个半大点的孩子置气,真是越活越倒回去了。
“小修?”
余舒拖着一只鞋子,单腿蹦到门口,扶着门框朝外一喊,没现余小修人影。
正在晒衣服的刘婶听见她声音,扭过头大声道:
“小姐醒啦,小少爷先上学去了,您也赶快吃吃饭出门去吧,莫要迟到啦。”
先走了?这莫非是还在气头上?
余舒想到余小修对她的误会,不由就郁闷了,这屋里就住了他们两个人,自己又有“前科”
,余小修丢了钱,她又买了一大包纸钱回来,他能不把她当贼吗?
该怎么和这孩子解释呢,就算把输给她钱的矮妹和胖妞找过来作证,他都未必会信钱不是她偷的,更何况自己根本不知道上哪去找那两个狐朋狗友。
“唉,不想了,这事解释不清,他当我拿了他的钱,大不了我赔给他,再哄哄就是了。”
余舒抓抓头,提上鞋子,扯了手巾出去洗漱。
昨天从纪二少那得了一两银子的遮口费,拿一半赔给那小子,再买些零食点心给他好了。
余舒这么打算着,惦记起长门铺街上的美味小吃,心里就痒痒了,别看她现在每天吃清粥咸菜都不抱怨,其实她是个很重口腹之慾的人。
这几日天天从长门铺街上经过,每次见到点心铺子和小吃摊位,看着那些上一世见都没见过的新鲜吃食,不知偷偷咽下多少口水,可惜她囊中羞涩,只有望洋兴叹的份儿。
上学的路上,一个人走,难免有点儿寂寞,余舒小跑了一段路,气喘吁吁地进了三觉书屋。
一踏进上课的轩榭里头,便去找余小修的身影,不意外他是在最后一排自己的位置上看书。
余舒调整了一下面部表情,快步走了过去,特意绕了两步路,从他背后经过,像是平时一样,自然地在他肩上一拍,才坐回自己的位置,和他抱怨道:
“出门怎么也不等我一下啊?”
余小修抱着书,头也不抬地背过身,拿后脑勺对着她。
碰了一鼻子灰,余舒并不气馁,正要再去搭他肩膀说话,忽听见前头有人聊天,内容里带着功课的字样,伸出的手就僵在了半空中。
完蛋了,她怎么又把这事儿给忘了!
这下可好,又要罚站,夫子会不会一气之下,干脆让她顶着桌子站出去。
想到那丢人的画面,余舒垂头丧气地摘下肩膀上的小花包,手指不经意碰到了一些异样,她狐疑地拉开包包,抽出了里面的东西。
在看到手上这张麻纸上歪歪扭扭地,极力模仿着她字迹写下的功课后,余舒脑子里一下就冒出来,昨晚她蒙着被子呼呼大睡,余小修偷偷爬起来,三更半夜点着灯帮她写作业的画面。
她转过头看着余小修满是油光的后脑勺,简直都要感动哭了:
这孩子,太她娘的懂事了!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
冉月意外得到了一个系统,原本以为是天降金手指,从此就要走上人生巅峰,结果却是一个大坑。谁知道系统之间竞争也是这么激烈的动不动就要来个吞噬什么的除了内部竞争,还有来自外部的杀机,主神空间,时空管理...
走过路过不要错过,进来看看吧,反正前二十章不要钱狗头。聂然出生不到一个月,被重男轻女的奶奶掐到昏迷扔到乱葬坑,又被同村聂独眼家的大黄狗叼回家,从此由聂独眼收养了。十六岁这年,聂然的亲...
...
一朝重生,最苦逼的真千金夏至就把假千金和自己未婚夫来了个捉奸在床!重生第一剑,先斩负心人。看她金蝉脱壳,去往边疆天高任鸟飞。夏至从第一次在火车上遇到周正安递给自己馒头开始,这个人就阴魂不散,每一次吃饭的时候都出现在自己周围,殷勤的又是给自己夹菜,又是给自己夹肉。什么好东西都要让自己先尝一口。夏至一边吃的美滋滋,一边警告自己,此人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最后见过世面的夏至变成了周正安的媳妇。周正安从小没有味觉的周正安在火车上遇到一个看着自己手里馒头流口水的姑娘,好心的姑娘把自己送的馒头直掰走了一半,从此周正安打开了味觉的新世界。每次吃饭的时候,夏至尝过的饭菜,他就能吃出来这饭菜的味道。他围着夏至团团转,什么夏至要嫁人?老子的媳妇儿谁敢抢!...
前世的黎歌是中部基地二把手,沈煜年让她夺取丧尸皇晶核,她做的完美无缺。可被推入那场漫天大火的人是她,笑她蠢的是沈煜年和白穗,救她的是被设计的丧尸皇。末世之初她重生到了同名同姓的白穗小跟班身上,稀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