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心不甘,叫嚣:“朱莉,我亲你还不如舔我自己。
不行不行,我算是你和小莫的恩人,你奉献一下你家小莫。”
说着我就要绅士地伸出了右手,邀请王一莫出列。
宿舍的人知道今天晚上我要玩疯,都由着我。
大概前一阵子我好好学习天天向上的姿态比什么都恐怖。
她们宁愿看我疯,也不愿我做那个行尸走肉般的乖宝宝。
所以我有她们这座靠山,胆肥得不行。
王一莫无可奈何地摇摇头,耸了耸肩看向朱莉。
朱莉拿着摇铃晃:“小莫,你不要耸肩嘛。
一耸肩就跟外国人似的了,感觉跟我们都有文化差异一样。
在国外住十多年,生活习惯都改了。
你给我再改回来。
去吧去吧,让我家姑娘亲一下。
你就当买肉哈。”
我高高兴兴地蹦?Q过去,可是我的眼泪却快要溢出来。
因为我在想,如果方予可在国外住了十多年,他会不会也改了生活习惯?比如不再爱吃我爱吃的东西,不再爱喝我爱喝的饮料,不再记得我这样一个被他骂白痴的家伙了?所有的人都等着我的亲吻。
我却忽然不想了。
那缕希望对面的人是他的想法是那么明显。
是的,我想他。
不管我在学一排队吃着包子的时候,在读德语的时候,在看黑板的时候,在未名湖畔的时候,他的身影总是见缝插针地进到我脑子来,密密麻麻,满满当当。
手机号扔了,可我还记得他的号码;分手了,可我还记得他的拥抱;出国了,可我还会记得他的气息。
哀莫大于心还不死。
原来,我没有办法那么没心没肺。
我爱他。
我很爱他。
即便他丢下了我去了英国,我还在读英语,只是希望我某一天也可以生活有他的空气里,能偷偷地看一下他。
这些卑微的想法如此深刻。
我甚至连开玩笑的吻都不想分给别人。
我只想和他……我望着王一莫的脸有些尴尬,头迟疑着靠近,眼睛慢慢闭上,心里有无数个小声音在说“不要不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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