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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腿伤很重,很难想象,在这么严重的伤势下,他还走了整夜,在接下来的三天里,斯冠群都无法下床,到了第四天才能勉强撑着简单的拐杖踱到门口。
这是当地人的一个小村子,仍然在密祜境内,那些人对斯冠群还算友善,之前送他过来的那对父女也渐渐与他相熟了。
斯冠群的手仍然不能动,村里的医生束手无策,他们检查不出因由,手臂并无半分伤痕。
斯冠群自己明白因由,遂很快作罢。
那位父亲怕他失望,一遍一遍地告诉他,“没事,你多动动,多动动,就不会坏。”
斯冠群微笑。
很浅显易懂的道理,可是,这样的抗争,能维持到什么时候呢?
也许,某一天醒来,就会发现自己再无一寸能动。
彻底的无力。
这样又过了一周,等行动略觉无碍之后,他便向众人告辞,临行前,他将自己随身的手表留了下来,大概也值不少钱,并且留给那对父女一个电话号码,告诉他们,如果以后遇见什么事情,可以拿着手表去求助这个号码的主人。
离开前晚,棕皮肤的女孩最后一次给他将晚餐送进房内,天气很热,那个奇怪的、渊博的、英俊的陌生人穿着当地人的短袖T恤,露出均匀而结实的胳膊,此时正拿着一根尖尖的铁丝,想着什么。
她将碗放在桌上,说,“吃。”
男人于是转过头,很和气地问:“有酒精吗?”
女孩家里没有酒精,只有一瓶窖藏很久的老酒,那是父亲的珍藏,可是,不知道为什么,面对那个人,女孩没办法拒绝。
她将酒拿给了他,却没有走,而是坐在椅子上,双手支着下颌,好奇地望着他。
她看着他将铁丝烧红,眉心微微一簇,然后,那尖利的一端,便刺在了他的小臂上的皮肤上。
女孩惊异地“啊”
了声。
他大概也吃痛,原本就因为失血和病情而显得苍白的脸,更加白若金纸,可是左手却很稳很稳,在上面一笔一划地写着什么。
那些字,女孩并不认识,许久之后,她才知道,那些方方正正的形状,称为汉字。
“是纹身吗?”
等他全部写完,将酒倒上去的时候,女孩小心地问。
他抬起头,额头沁着汗,勉强笑道:“不是,只是想记下一些事情。
我的记忆力不太好。”
女孩到最后也不知道他到底想记住什么,可是,那一幕却震惊了她好多天,在斯冠群离开后,女孩也曾尝试过将铁丝戳在皮肤上,可是,那尖锐的疼痛,让她赶紧扔掉了手中的工具。
原来那么疼。
到底是多重要的事情,需要用那样的疼痛做代价,才能让自己永远不要忘记?
又过了许久,他们收到一个没有署名的汇款,数目惊人,许多人都以为是真神显灵,只有女孩知道,不是真神,一定是那个奇怪的、总是发着呆努力思索着什么、又总是让人移不开眼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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