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硅胶、膨体、耳软骨、肋骨、自体脂肪填充,纳米材料注射,甚至常人不敢尝试的坚硬象牙,一次次放入又取出,一而再再而三的组织挫伤让他的鼻头像猪一样两孔朝天,完全失去鼻骨支撑的鼻子泛着铜锈色,他现在看上去就像钟楼怪人,并且透着一股子令人生厌的腐烂感。
“程子华?”
郝透推开诊室的门,看见垂头丧气愁眉苦脸坐于谢罗彬身前的男人,惊讶地脱口而出,“怎么会是你?”
“郝透,你怎么也在这里?”
男人也看见了跨门而入的男孩,同样惊嚷起来,“你不是最反感这类整形手术么?!”
“没错,我依然反感。”
翘起可爱唇角,清澈眼瞳泛出柔和的、自豪的光亮,“我不是患者——”
“这样,”
对方理所当然地断定,“你是谢医生的助理。”
“我也不是助理,我是这间医院的半个主人!”
郝透嚷了一声,“我是他的爱人!”
“谁会提出这么无耻的要求?”
谢罗彬轻咳一声,打断了自己的恋人和故交异地相逢的喜悦与聒噪,深邃的眸光里此刻尽是愕然不解。
“要求你拥有……咳咳,阳具一样的鼻子,才愿意重回你的身边?”
“除了他,还有谁。”
程子华将无比凄惨的目光投向故友,男孩当即明白了。
除了他,还会有谁。
那个集天使与魔鬼于一身的男人,殷之纯。
※※※
程子华与二人相识于同一时间。
身为摄影师的男人经常会为一个突然蹿红的四人偶像团体拍摄宣传照片,他在那时为郝透的清秀单纯所吸引,并且彻底沉沦于殷之纯那令所有人望尘莫及的美丽。
凌驾任何拍摄角度与主题,既可以是拂晓前朦胧熹微的晨光,也可以是黄昏后吞蚀一切的黑暗。
那个偶像组合各自单飞以后几乎所有人都星途不顺,很快消失于公众的视野,仅有殷之纯是例外。
一个彻头彻尾的道德败类、节操暴徒,面若处子的俊美容貌,灵魂则携带匕首,布满毒疮。
当然他也从没打算在公众面前伪装成阳光偶像。
浓黑眼线与烟熏眼妆,十数耳钉凿穿柔软的耳骨,视膜前缀饰淡金色的隐形镜片。
郝透在谢罗彬家乡教孩子们唱得那首音调诡异歌词惊悚的歌,正是他的作品。
这个男人的打扮与举止深深浸透一股溯流而上、离经叛道的稀奇古怪,却蛊惑了一众少男少女如癫似狂地追循他的脚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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