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买了房子,如果要离开这所城市就太麻烦了。
而租房子,跟房东打交道比较麻烦。
当然还有地段的问题。
雷鹰喜欢往郊区搬,而牵念,倾向於去市中心。
两个人为了这个,还闹得颇不愉快。
雷鹰打开门,就看到牵念坐在电脑前很认真地在打字,便问:“又在做什麽?编程,还是偷别人的钱?”
牵念回过身,见雷鹰一手提著一个包,一手拎著一串东西,就问:“怎麽才回来?你手上,那是什麽?”
雷鹰笑道:“野味,好不容易才弄到的。
你不是惦念著要吃些不同寻常的东西吗?喏,这个,你没有吃过吧?”
房子里灯光暗淡,等雷鹰把那串东西拎到他面前,牵念才看清楚,不由得一皱眉:“你上哪儿弄的这东西?不觉得恶心吗?”
“恶心?你真的觉得恶心吗?算了。”
雷鹰把那东西丢到厨房,转身回来从包里掏东西出来:“这个香水,是韩慕馨送给你的,据说是从香港带来的,我看看……洋文,我不认得。”
牵念接过来凑到昏暗的灯光下仔细一看,poison,名牌,又打开盖,嗅了一下,点点头:“那个妹子还挺识货,这个味道,挺好。”
雷鹰无奈地摇摇头,又递给他一样东西:“这个,西沈木,总算弄到了。”
牵念眉眼展开,淡淡地笑了,接过来,放在手上不停地抚摸,嘴里道:“这玩意儿不好弄吧,多谢。”
雷鹰凑过去在牵念的额上吻了一下:“你我之间,还说什麽谢不谢的?”
牵念正色道:“当然要谢。
你为我做的这些事情,并不是你应该做的。
我知道你是因为那个,可是很多事情都不好办,你费心费力,我道一声谢,也表示我知道你……”
低下头,不做声了。
雷鹰叹了一口气,又从包里拿出一样东西:“这个就比较稀罕,忘忧石,我找了许久都不见,还是今天觅食,碰巧发现的。”
牵念的手抖了起来,小心翼翼地接过,见是一块手掌大小的石头,血一般的红色,在昏暗的灯光下熠熠生辉。
牵念从柜子里拿出个鞋盒子,打开,把西沈木和忘忧石放了进去,看著里面的其他东西,舒心地叹息:“总算都齐了,我还担心在期限前凑不齐……”
雷鹰踌躇了一下,问道:“你准备什麽时候弄?我可以做什麽?”
“过几天吧,等三十或初一,无月的时候。
你什麽都不用做,不要打搅我就行了。”
牵念收拾好东西,又在电脑上弄了几分锺,对在厨房里做东西的雷鹰交待了一句,转身出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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