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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是这样。”
北歌屈指擦去额角的汗滴,将车停入车位。
说不准得知卫姝没有恢复记忆的心情是如何,到底是喜是忧,但不得不说,北歌长长舒了一口气。
要是卫姝现在恢复记忆,北歌还不知道要如何面对她。
“金丝熊的寿命本来就不长,这是她送终的第三只金丝熊了吧?”
恢复正常后,北歌顺势开口问道。
“这个倒是不清楚诶,于晴在挑战仓鼠的存活时长,目前还没有超过四年的,但这只不一样,这只最好看,是个卷毛,活了一年半就死了。”
卫姝说起这个就有点伤感,一个人要是喜欢养猫猫狗狗,起码能陪人十几年,可于晴喜欢仓鼠,这种小型宠物注定活不了太久,她每几年就要看着它们老死,生离死别什么的,很挑战心理承受能力。
北歌理解般点点头:“咱们还是老老实实养叮咚吧。”
卫姝心有余悸:“嗯,就叮咚一个崽,咱不养二胎。”
飞机落地,接机口站满了接机的人。
卫姝举着彩色蜥蜴的牌子在人群中一站,瞬间成为全场最靓的崽。
蜥蜴惟妙惟肖,色彩运用也违背常理,总之就是很拉风,很酷炫,以至于晴出来晃了一眼就直奔两人而去。
“宝贝!”
于晴甩开行李箱张开胳膊像一只胖头鹅朝卫姝扑过去。
北歌叹了一口气,上前拦住于晴走出S路摇摇欲坠的行李箱,拉在手上。
转头,卫姝已经被一米七几的于晴拦腰抱起来在空中转了三圈,末了还“吧唧”
一口亲在卫姝脸上。
北歌立刻黑脸:……
几年不见,于晴还是这样彪悍。
“她胳膊有伤,你快松手!”
北歌提高音量。
于晴置若罔闻继续转圈。
“你的行李,”
北歌撒手,把卫姝从于晴怀里拽出来,抽走她手里的纸板扔给于晴,冷声冷气道,“自己拿。”
于晴和卫姝性情不一样,属于你骂我我骂你更狠那种,丝毫不为北歌的冷脸所动。
于晴问卫姝,开始迂回攻势:“行李好重,咱俩一起搬好不好?”
卫姝还没回答,北歌上前一步拦住于晴,抬起下巴道:“她胳膊还没好,你自己没手吗?”
于晴这才正眼看北歌,上下把她打量一番:“真是七八年不见,北总越来越有气势,我和我小姐妹叙旧呢,能不能给我们点私人空间?”
北歌冷笑一声:“你看卫姝理你吗?”
于晴转向卫姝。
因为失忆而对闺蜜于晴不太熟悉的卫姝正锁在北歌身后低着头捂着胳膊,看姿态,略有点无所适从。
于晴当即感觉心口被插了一箭。
“我是于晴啊,你不认识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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