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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
瓦尔特抬了抬眼皮,一脸淡定地道,“那些书伯爵没有都看过,瑟斐尔还有一个藏书室,那里的书积累了几代……”
“……”
我幽怨地望着他,打断他的话,问,“那据你所知,伯爵先生看了多少?”
“大约是十分之一。
伯爵喜欢远游,看书没有上一代伯爵多。”
我“……”
我居然被死老头儿骗了。
我爸爸的书房里也都是书,但是那些书都是他读过的,我还记得小时候,电脑运用还没有普及,语料库建立得还不完善,所以他偶尔会特别慈爱地举着两根棒棒糖,对我和弟弟说:“来,从这些书里面帮爸爸找XXX这几个字一起组合出现的地方,把页码在这张纸上写好……”
弟弟拿了棒棒糖,然后星星眼看着我:“姐姐,拜托你了……”
被弟弟拜托,我觉得自己是个伟大的姐姐,当仁不让地开始翻书。
后来大点儿我才知道爸爸一直把我当做“检索机器”
使用,导致后来我看到棒棒糖就很怨念自己的廉价劳动力。
由此,我一直以为伯爵也是个勤奋好学的伯爵,没想到……可是,前几天他一直趴在书桌上很认真地干着什么的。
我有些奇怪,和瓦尔特道了个歉就去大书房。
伯爵果然还趴在书桌上,我经过书桌上一堆书,观察他在干什么。
伯爵没在看书,此刻他带着一副老花眼镜,面前摊着一本线装书,他手里握着一只羽毛笔,认认真真,像小学生一般在临摹书本上的字:今我來思,雨雪霏霏。
羽毛笔沾墨不均匀,前面一大片字的笔画都黏在一块儿,都处于朦胧不明的状态。
伯爵专心致志,他甚至没有察觉到我在一边捂住嘴已经笑得连肚肠都要打结了。
伯爵啊伯爵,果然有学问的人是装不出来的!
我顿时感觉信心满满。
我告诉伯爵,汉字不是这么写的。
伯爵抬起头来,宛如迷途的羔羊一般看着我,而后问我:“你很会写?”
我用“我很低调但是不得不高调了啊”
的眼光怜悯地望着他,点了点头。
“那……你会用毛笔写字吗?”
伯爵的话里已经透出几丝敬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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