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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她离去的一个月零三天,我也是第33次捧着玫瑰花到她的坟前。
她生前时,我从来没有主动送过她一支玫瑰,总以为向她那么洒脱的女子,应该不会得意这样的俗物,可看着她的身体冰冷,躺在那洁白的床单上,我忽然觉得我欠她的不只是一朵玫瑰。
记得当年,我曾经问过她,一个女孩子为什么要起个数字名?
她笑着回答他,位例九五之尊,非九既五,嗜酒如命,不叫九又叫什么。
许久之后我才知道,她家是开酿酒厂的。
那时我已经恍惚意识到上天赐给我一个不凡的女子。
直到现在,我也会对身边的人说起:如果我不是十八岁那年认识了何九,我或许还是混在街边卖盗版CD的小混混,过着永远看不到曙光的日子。
那年,她十六岁,在一所卫生学校里学中医针灸,如果不是我的闯入,她或许就会一直读书读到毕业,找一份与医相附的工作,然后,嫁一个平凡普通的男子,开始幸福的生活,但真不幸她遇见了我。
我们的相识开始于一场街头火拼,身中两刀的我,正落荒而逃,流窜在一条又一条的小巷里,如丧家之犬,慌不择路地躲进了一个巨大的垃圾桶里。
失血过来,也因害怕,我昏了过去,再睁开眼睛时,身上的伤已是包扎妥当,躺在一张上下铺的木头床的下铺,一个眼睛细长、眉眼清秀的女孩儿正小心地看着我。
“真好呀,你没死,呵呵……我原本想做点对国家对人民有益的事,在你死后,把你的器官捐献给需要它们的人呢,谁曾想,你竟然醒过来了!”
她前后意思相矛盾的话,让我又气又恼,我那时还没有想到,这种被她气得发疯又没法发作的感觉,将持续十年之久。
直到她离去的那一天,我以为是解脱却没想……竟是一种异常怀念的开始,不知是习惯了,还是真的不舍了?
我在那张木头床上整整躺了两天,她对还算温柔,给我治伤也给我饭吃,只是闲着的时候,爱掐我的肉。
在看不到的地方掐得一块块青紫,以借此逼我认识一堆我根本不想认识的东西,还美其名曰是逼我好学上进。
我一个小混,我好学上进个什么紧啊!
那时,单纯地以为多了一个马子陪自己也很好,并没有想过什么是真情实意,即使以后混在一起,也从未想过要天长地久。
我还想躺第三天的时候,被她的老师发现了,不但我被赶了出来,也连累了她一起被学校开除了。
我以为她会很恼我,可她没有,她只是扶住我还有些摇摇欲坠的身体说:“靠,老娘为了你丢了自己的前途,从今天开始你就是老娘的前途,你要把我失去的一切赔给我啊!”
我觉得那是一句玩笑话,哪曾想她竟然真得当了真,拿着一副周扒皮的态度逼着我慢慢走向混的顶端。
“景乐天,你除了有着一张无所顾忌的灿烂傻笑的脸,你,根本一无是处,不趁着现在抓牢机会,你还想等着七老八十时,混街边捡矿泉水瓶啊!”
那时,我真得讨厌她,想要摆脱她,又不敢,她该大的地方不大惟独嗓门大,她该火爆的地方长得不够火爆惟独脾气火爆,那根鞭子……哎,我是受够了它的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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