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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9章(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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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汗……我蒸桑拿时都没出过那么多的汗啊!

诗?还TMD的是五年前的,我上哪儿能记得住啊,我连五个月前说过什么话都不知道,五天前的……还勉强凑合。

“为臣愚钝,忘记了!”

我偷偷地捏着吓得开始抽筋的大腿根,想着要是实在行,撒腿就跑,老人说得好三十六计,哪一计也不如走为上计。

只是不知道我能不能跑得过这皇宫内院的大内高手……

“忘了?朕记得爱卿记忆最好,可过目不忘的啊!

何况是爱卿自己说过的话呢?”

爱元和的目光似冷箭一般,向我扫过。

“根据相对论来说,这世界上没有什么东西是绝对的永恒,许是臣以前的记忆力太好了,记得东西太多,累得大脑皮层抽筋进水,所以现在……变得什么也不记得了!”

不知道我的解释附不附合爱元和的心意?伸头也是一刀,退缩也是一刀,搏一搏了,反正大不了就是一死,这种环境下,我也活腻歪了。

“噢,原来是这样,但不知……什么是相对论?”

爱元和,你不刨根问底你能死啊?相对论,这得去问爱因斯坦,我能记得住这个名字,还多亏讲这节课的时候,我为了补觉,没逃课,现在要让我解释,和逼我上吊没什么区别了。

“这个嘛……相对论,就是相对而言的结论!”

爱老伯,我不是有意误解你的定论的,你要是发火,三更半夜时去找爱元和,最好用你那伟大的头型和凌乱不堪的目光把爱元和吓驾崩了。

我也就解脱了。

黑夜给了黑夜一身的黑,我想利用这身黑,套一套木瓜的词,却没想到,螳螂捕蝉、黄雀在后,爱元和……早已经一身墨黑地给我织上一层天罗地网,网套我的词了。

第61章此花不与群花比何九番外

谁,执我之手,敛我半世癫狂;谁,吻我之眸,遮我半世流离。

从来我都是个很普通的女子,生于普通的家庭,有着掉到人堆里就找不到、适合做潜伏的面孔,还有一个前面平板后面也平板的液晶型竹竿身材。

和所有生于新社会,长在改革开放里的祖国花朵一样,经历了九年义务教育,终因成绩普通没有考上高中,而是进了一所名不见经传的卫生学校,学了中医。

如果没有在那个夜晚,遇见景乐天,我想我的一生都会普通下去。

毕业、找份工作、相亲、找个男人、嫁掉、生个萝卜头,一直到老,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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