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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
工作太卷、上司有病、同事神经、客户难缠,刚过30岁生日的秦恣决定裸辞,并且第一件大事就是出门旅行。
旅行途中的体验都不错,除了交几百块钱蹭的那顿婚宴,见证了一场并不圆满的婚礼——
那位姓盛的漂亮到发光的新娘面对着司仪的提问,肯定地回答了“不愿意”
三个字。
一时间满座哗然,秦恣嘴里的喜糖都忘记咽下去,给她这个蹭饭人带来了一点震撼。
当晚,她在酒店附近的清吧遇见了这位盛小姐。
盛小姐卸了新娘妆,一张脸也好看得勾人,她喝得微醺,勾上了秦恣的脖子,吐气如兰:“抱歉,我站不住。”
—
盛朝光一向循规蹈矩,名牌大学毕业,工作也体面,性格好得像一杯温水,是家里最拿得出手的一张“名片”
。
面对强势的父母,她就连婚姻也可以妥协,平静地答应只跟见过两次面的英俊男人的求婚。
直到在婚礼上看见了秦恣,她才惊觉自己的“青春期”
原来迟了这么多年。
第67章
游格的身份不像隗树她们,岑致可以不告诉她的,她没有这个义务,也没有这个必要。
但在接到游格电话的这一刻,岑致觉得似乎也该跟游格在这件事上做个了断了,以及现在她的眼里心里只有段如槿,段如槿都不愿意让她委屈,她也怕自己曾经的这段感情在将来的某一天让段如槿觉得难受。
游格沉默了不知道多久。
岑致坐在沙发上,也跟着没有讲话。
她客厅的位置好,外面的阳光一股脑地往里跑,让她虚了虚眼睛。
半晌,游格声音低了低,问:“几点见?”
“我都可以。”
“我跟同事再开个会。”
游格吸了口气,“下午五点,你选个酒吧,能行吗?”
“好。”
岑致很少去酒吧喝酒,不过因为温凛有事没事就去酒吧,她对云城的酒吧倒也挺熟悉的,于是在筛选了一番以后,选了个没那么吵的酒吧,听温凛说这家店的调酒很有特色。
不过不止调酒,就连装修也很有特色,像是在什么山洞溶洞里似的,桌椅也全是石质的。
时间太早了,再加上又是工作日,岑致到达的时候店里就那么三两个顾客,其中一个还在录视频,评价一句一句地往外蹦,不难看出跟于鹿的工作性质差不多,来探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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