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去纽约了,留学。”
林可颂的手指一抽筋,小龙虾的酱汁顿时飚了出去,完全猝不及防,溅在对面家伙的脸上。
宋意然闭上了眼睛,似乎早就料到这结果一般,手指在桌面上敲了敲。
那动作,*到欠抽。
林可颂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从口袋里抽出纸巾一把摁在他的脸上,避免了汤汁滴落在他的boss衬衫上。
因为离得近,这家伙轮廓分明的五官再度清晰起来,一双桃花眼泛着笑意,搅得人心一阵乱跳。
按道理这张脸自己已经看了那么多年了,怎么离近了,还是这么没定力?
从初中到高中再到大学,宋意然稳坐校草宝座,随便上大街溜一圈,都能收到几张星探的名片
。
无奈这家伙家境优渥,天天就想着烧钱,不然影视界早就出现某个红透半边天的男神了吧。
此刻,男神十分妖孽地笑了笑,抬起手:“老板!
再来两份麻辣小龙虾!
一份辣炒蛏子!
一盘臭桂鱼!
一份红烧田螺!
哦,还有纸包鹌鹑!”
林可颂瞪大了眼睛看着他:“喂!
宋意然!
这是最后一顿吗?你是要撑死我吗?”
“是啊。”
他一副理所当然的表情,身体微微前倾,靠向林可颂的方向,“或者……你跟我走?”
仿佛有什么东西拨过心脏的薄膜,血液仿佛要从那缝隙之间溢出。
但是她还是完美地按捺住了自己的情绪,
“去纽约?我去纽约卖麻辣小龙虾吗?别逗了!
我含辛茹苦被你使唤了这么久,竟然最后落个被撑死的下场?”
林可颂眨了眨眼睛,肚子里的辣椒水儿顿时一股脑往上冒,在嗓子眼里打转,“宋意然,你这是放弃了在国内做蛀虫的机会,决定上美国做留学垃圾了?”
宋意然笑而不答,眼睛里忽明忽暗,看不出情绪。
林可颂还没把这个消息消化掉的时候,一辆红色跑车停在了摊子旁。
不少正在吃夜宵的人都望了过去。
一个年轻漂亮的长发女孩朝宋意然挥了挥手:“亲爱的!
我来接你了!
说好的今晚在一起的!”
甜甜的声音,就连空气里似乎都飘起了软软的棉花糖。
林可颂却打了个冷战,鸡皮疙瘩快掉进盘子里了。
“这就来了!”
宋意然从口袋里取出几张毛爷爷,递给了老板,“我朋友还想吃什么的话,就继续给她做!”
“没问题!”
宋意然起身,在众多普通市民之中有一种“鹤立鸡群”
之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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