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徐徐的说。
“哦?那你可知我有没有弄清楚?”
“没有。”
我断定的说:“如果弄清楚了,你怎肯那么好言好语,温柔的对待绛红姑娘。”
“哈哈哈。”
淳王大笑:“小瘸子,今时不同往日,这么两年的时间,你确实长了些脑子。”
“那你是同意留我做近侍了?”
我问。
“别急。
等你能帮我弄清楚我未曾弄明白的事再说。”
淳王回答,然后颇为玩味的问我:“为何想做我近侍?”
“我不过想要尝试将自己变成不可或缺的人。
而且我想要去俯瞰权力,我自己做不到,只能借你的眼,不过是狐假虎威罢了。”
我今日说的话竟比我这一年说过的还要多,我有些乏味和口干,站在原地不知所措。
淳王又上下打量了我一番,然后淡淡的开口:“你下去吧。”
我在回屋的路上倒是彻底平静了下来,是的,我是不够足智多谋,不够骁勇善战,淳王问起我的价值,那么我只有能依靠自己创造价值。
我不能与他讲情谊,情谊是会变的。
我没有天生的七窍玲珑心,那么我就只能靠自己的思虑一点点,一点点的来创造自己的价值。
更何况,淳王一定明白,至少我是忠贞的。
因为我这辈子只有一个念想,和他一样,将那涵盖万千繁华的皇宫彻底覆灭。
让天下易主,一切无法重来,那么久让一切改变。
淳王在我们交谈后的第二日便将我的房间换到绛红一个院子。
名义上是让我给她帮手。
因为我们都是宫中出来的人,大家也有个伴。
我与绛红虽然从宫中就熟识,但是脾性、爱好大相径庭,也就是点头之交,如今住了一个院子,也无法亲近。
我只知她每日都守着屋子等待淳王,剩下的时间也不过是针织喂鸟养花的女人活计,我同她住了一月,也知她未曾踏出府门一步。
大概是老天怜我,我失去情爱,如今脑子却好使很多,而且还有足足的耐心。
我每日步步紧盯绛红,倒是发现,那些从府外飞进的鸟雀形态各异,但是每月总有那么一两只颜色新鲜的异于平常所见。
我并未急着下结论,只是从这点点蛛丝马迹查起,找那爱遛鸟斗狗的人问起,方知这种鸟起源于蜀地,通体五彩,不罕见也不常见,挑食,只喜欢一种带有异味的谷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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