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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竟然让Vincent一个人去逛树林?!”
Morris大叫,举步就要往树林冲过去。
我连忙拦住他:“怎么了,发生什么事了吗?”
“我和Vincent本来约好,要搭傍晚的班车回T市去,但到现在我还找不到他。”
Morris烦燥地跺了跺脚,扑克脸上难得出现表情:
“这个笨蛋!
连去餐厅上厕所出来都找不到位置在那的人,竟然给我一个人逛森林,真是会给人添麻烦。”
“他有行动电话之类的东西吗?”
我问。
“就算有,这里也收不到讯号。”
John插口,他抬头看了看天色,
“看起来待会儿会下大雨,这里地势高低起伏,人工防护措施也不是做得很好,要是跌下去什么山谷就糟糕了,我看还是分头去找比较妥当。
那个人是往那边走?”
John问我,我依着早上的记忆指了方向,天空开始飘雨,Morris一马当先地冲了过去,我也跟在后面。
Johnny忽然咬了咬我的衣摆,我回头看他:
“有那个人类穿过或用过的东西吗?”
我一呆,随即恍然大悟。
犬科的生物鼻子都很灵,狼和狗的嗅觉都是人类的一千多倍,所以才会利用他们缉毒。
我转身问Morris同样的问题,他也愣了一下,我和他说明原委,他有点怀疑地看了灰狼一眼,然后冲回帐蓬里,取了一件Vincent的外套来。
“请各位随在下来。”
Johnny只轻轻嗅了几下,就发足往树林里奔去。
我和Morris都尾随在后,连雀鹰都半休半停地跟在Morris旁边。
因为灰狼的脚程很快,好几次他还得停下来等我们,我们在潮湿的枝叶间穿梭,雨似乎越下越大了,Johnny在一株巨大的桦木旁伫足,我从没看过这么大的桦木,可能有好几百岁了。
然后忽地往左一拐,往树丛间钻了进去。
“啊……”
过了一会儿,灰狼用牙齿咬着一个人的裤管,慢慢拖出草丛来。
我惊呼一声,Vincent半闭着眼的脸全被雨水打湿,表情好像有点痛苦。
Morris很快推开我,从后扶住他的背脊:
“啊啊,痛痛痛痛痛……”
Vincent皱着眉头叫道。
我担心地问:“那里受伤了吗?”
Vincent晃了晃脑袋,他的头发全是湿的,好像终于认清楚我们是谁,他看了一眼Morris,后者一直寒着脸,然后摸了摸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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