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涂欢这个身体的原主傻乎乎的,也没有名字,蓝采若就诗兴大发,把她取名为“初见”
。
说是取自一首诗中的“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
。
涂欢穿越过来之后,每天听蓝采若喊,“初见初见”
,太有心理障碍了,正色对她说,“我以后就叫涂欢了”
,就对女主拉开了距离。
涂欢缓缓回忆剧情,某天初见救了一个男人,但是把身上唯一值钱的半块玉给弄丢了。
这块玉是她当蓝采若小弟时候把一块玉破成了两半,一半她拿着,另一半给了蓝采若。
男人是本朝的一个颇有实权的王爷,他费尽心思寻找玉佩的主人,便以为蓝采若是救命恩人,当即带回府中。
蓝采若和男主恩恩爱爱,当着蓝采若苦逼丫鬟的初见爱男主而不得,嫉妒心起,爬了王爷的床还被男主嫌弃。
某天发现了真相的她说出来了事实,王爷已经不稀罕她了,他认为她品行低下,人格低贱。
救了他的事实又怎么样,陪伴他过来那么久的,是蓝采若,而不是一个爬床丫鬟。
太可笑了,当初一同挣扎在生存边缘的两个小乞丐,一个成了倾城王妃,一个成了爬床丫鬟。
成了丫鬟的原主,又怎么能毫无芥蒂?
而成了倾城王妃的女主,她能成了王爷心中真爱的前提,无非是她曾经救了王爷,当这个前提也是假的时候,又有什么资格去得到本该属于“女配”
的幸福?
涂欢只为原主感到悲哀,蓝采若必然不是简单的人物,不然也不会明知王爷感念的是玉佩的主人,反而闭口不言,只等着王爷爱上她,只等着原主走投无路,最后只好去卑贱地爬床。
涂欢现在就在原地等着男主的出现,等着他把两人带回府中。
蓝采若踌躇半晌,走到她面前,带着微微冷傲的别扭表情,“不喜欢初见就算了,那你就叫涂欢吧。”
涂欢装傻不说话,她瞟了一眼蓝采若水灵灵的小脸蛋,再摸摸自己黑乎乎的脸,又狠狠地咬了一口窝窝头。
涂欢在心中默默地吐槽,你才贱呢你才初贱呢!
☆、第33章爬床丫鬟求逆袭2
白日领完了城中富人的施粥,懒洋洋的在太阳下打了个盹儿,到了夜晚,涂欢、蓝采若以及众乞丐们暂时栖身于城北的一座破庙里。
原本的寺庙香火鼎盛,但地方狭小,全国的信徒集人力物力,在城北四十里远的山边建了一座新寺庙。
新寺庙依山傍水,错落有致,宏伟大气,众僧搬迁之后,原本的寺庙便破落下来,成了游人的临时歇脚点,乞丐们的长期居住地。
夏日天气已经算是热了,到了晚上仍有未散的热气,涂欢随着众人到了破庙,断壁残垣,青苔暗生,足以显示出这座破庙的历史。
蓝采若一直在涂欢的左前方走着,不时回头疑惑的看她一眼。
几个乞丐脸带猥琐的调笑,各种荤段子从嘴中说出来,涂欢真想捂住耳朵,但是又太显眼,忙快走几步进了破庙里面,低调的坐回了她的一亩三分地。
地方分的还算合理,男乞丐聚在一边,妇孺聚在另一边,相互相通又划分了范围。
吵吵闹闹的声音不停歇,涂欢也就非常无奈的把她的破草席铺好,也不裹干草,躺下蜷缩着身子就要睡觉。
“涂……欢?”
一个清脆的女声传来,带着些犹豫。
蓝采若已经盯着涂欢看了好久了,吃东西时候眼神示意,走路时候眼神示意,进了门还在瞪她,在涂欢铺草席时候也在用眼神传递消息,结果涂欢愣是泰然自若的铺好草席,睡了!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
乱世开始,被迫成为黄巾杂兵。几番绝境挣扎求生,刘争相信,只要不死,总会出头。名将,美女,地盘,我统统要...
1972年的夏天苏若正收拾着行李,过几天她就要去青大读书,那里还有一个未婚夫正等着她。可是一觉醒来,她却成了一个偏僻乡村的知青,床前站着一个陌生的军装男人,床头有一个娃正叫着她阿妈。她转头,就看...
她是共认的小吃货,穿越到异世,被凶残的禽兽男拖进山洞,神马一夜七次弱爆了人家是一夜只一次,但一次一整夜一直到她肚子里被强行塞进一个蛋宝宝强大腹黑,带着妈咪全世界的找美食。结果发现禽兽爹地遗...
地球空间实验失控,是灭亡的前兆,还是进化的曙光?萧南只想问一句,敢不敢让我摄个影?你的天赋技能血脉一切的一切,全都是我的,我的。...
人生最悲惨的事情,莫过于你以为到达了顶峰,可是一下子摔下了山崖。醒过来唐咏诗成了一名胖纸。还是一个在婚礼上被抛弃的弃妇。胖纸又要自杀了杀猪般的叫声在医院里响起。唐咏诗左看又看,谁自杀咋没有看...
预收求收藏,戳专栏可见无限流无c无限流副本串烧了沙雕穿书妈,五千万给我吧[穿书]高考前高三四班最后一堂课,班主任始终没来,班长出去找班主任,十秒后仓皇跑回来,带来两条消息全校教职工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