珑月窘迫不已,却还是自己主动承认错误:“天气热,是我将外头的长衫脱了的。”
入宫自然要穿的规整,她今日穿的是间色绫罗袿衣,内里穿着袒领撒花软绸的轻薄夏衫,都是能外穿的衣裳,是以她出宫时被夕阳一晒,觉得有些热就脱掉了袿衣......
上京的姑娘崇尚弱柳扶风之姿,几乎人人都是纤细的身材,有穿束衣、抹胸的习俗。
奈何珑月却不喜欢那等不舒坦的衣物。
她尝试着穿过,一日下来只觉得闷热的紧,且如今又是夏日,那些束衣在身上闷上一整日,简直犹如酷刑一般。
她是什么人?她为何要委屈自己呢?
锦思却着急问她:“姑娘这般模样,没有被外男瞧见吧?”
珑月回想了下,自己上了马车才将外衫脱掉的,那——
也就阿兄和......和奉清吧。
珑月心中窘迫羞耻,甚至想大叫出来,却只能嘴硬说:“没有,没有被人看到。”
她又去看看锦思与拂冬毫无起伏的胸部,忍不住心下难过起来。
“真是烦,长这个做什么呢?成日都叫我不舒坦。”
锦思、拂冬:“......”
“得了吧,这郡主就不懂了。”
锦思说到底也才知是一个十六七的姑娘,说道这种事,耳畔都红了大半。
锦思安慰起珑月:“以后郡主就知晓这个的好处了。”
珑月追问:“以后是什么时候?还要过多久?”
锦思红了脸:“等日后郡主成婚吧。”
珑月似懂非懂。
她从小到大接触过的男子多了去了,可这种生性幼稚真是没得救。
虽然听书也听了些那些凡夫俗子们的情情爱爱,可那也仅限于虚无缥缈的幻想罢了。
她如今对男女之情,总像是隔着一层纱,摸不透看不清。
莫说是宫里那个总若有若无对她大献殷勤的三皇子,便是宫中公主、那叫昌宁郡主爱慕的要死要活的长乐公,若非他会编草编,珑月只怕对他也没什么特殊的感受。
她从小到大都是一个容易开小差的小孩儿,极其容易被好玩的事物分散注意,是以她的学问总是不好。
郗琰哪怕再贪玩要背的书也是认真记两三遍便能记住,可是她却怎么也记不住,连臧先生都曾经说过,她笨。
但兄长总说,她并不笨。
她是有自己感兴趣的东西罢了。
对自己不感兴趣的事儿,她连一丝情感都分不出,显得粗枝大叶,记性极差,说千遍万变也记不住。
但凡是她喜好的事物,珑月连一丝一毫的变化都能察觉的到。
她心里早明白过来一些,兄长为何这段时日为何屡屡推开她,呵斥她。
再不像小时候那般,给她梳头、为她穿衣裳,甚至日日都要抱着她,兄妹二人小憩时都睡在一处榻上——
上回兄长也说了,男女七岁不能同席。
她与阿兄年岁早就大了。
莫说是今日,便是刚刚京在仁寿宫陪伴太后的那几日,她日日都能听到太后与长公主念叨着,这回阿兄回朝,要个他娶一位世家名门出来的,规矩好容貌好,哪儿都好的妻子。
珑月那时只当做是耳旁风,忙着在宫里玩乐,根本是半点没往心中去。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最火爆畅销书大山中走出来的叶凡重回都市,却在意外中获取神秘系统,从此走上了不归路。...
本书将在5月8号入v,届时万字更新掉落,希望大家能继续支持笔芯在各个世界当爸爸,爸爸还是你爸爸,儿子女儿该宠还是该教训,由本爸爸说了算1现代白眼狼继子2年代窝里横儿子3被调换人生的女儿待续...
一句话文案一个真白月光被鸠占鹊巢的故事。可容颜变幻,沧海枯竭,对我最好的人,始终都是你。正式文案死吧,只要你死了,就没人知道我是假的了。眼看着眼前人一点一点被三尺白绫勒死,薛快雪清...
楚风穿越到妖魔横行的仙侠世界,成为了蜀山剑派一名天赋平平的弟子,原以为自己会咸鱼一生,却没想到觉醒了神级签到系统,别人苦修才能变强,而楚风签到就变强!在锁妖塔签到,获得奖励混沌剑体。在三皇殿签到,获得奖励伏羲剑。在三清殿签到,获得奖励紫金红葫芦!楚风本着不无敌,不轻易下山的想法,在蜀山剑派足足签到了五百年。直到一日,十万年前被封印的绝世大妖,天妖皇杀上蜀山剑派时,楚风不得不出手Ps御剑乘风来,除魔天地间,我在Q群1046449163等你饮酒论道!...
前世的佟雪梅到死才知道她被留在农村嫁给光棍汉全是她好姐妹设的局。一朝重生,她有仇报仇,有怨报怨,远离虚情假意男。穷不怕,她有空间在手,要啥有啥,应有尽有。佟雪梅本仙女只想发家致富当大佬,不想嫁人生娃...
睡个觉而已,她竟是穿成了书中同名脑残女配男主的渣前妻,一朵怼天怼地的盛世白莲,而且还是正在私奔路上,既来之则安之,程宁宁表示她要抱紧相公大腿,逆转人生,做诰命夫人,绝不能落得被卖去花楼的下场。...